IT 动向

美裁定:谷歌街景车“是窃听”可被起诉

【大纪元2011年07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凯熙编译报导)美国法院29日裁定:谷歌街景车触犯联邦监听法。认定个人隐私资料被窃取的民众,已可依此法控告谷歌。

根据《路透社》报导,占网络搜寻引擎最大使用率的谷歌集团,为了支援“谷歌地球”(Google Earth)等卫星搜寻功能,在30多个国家中加派街景车,收集各地道路和市况,也同时窥视到许多个人隐私,且收集到不少未加密的私人无线传输资料,包括电子邮件、密码、影片及文件。

因此,目前有许多来自不同国家的原告,计划集体向谷歌提告求偿,谷歌为此向美国法院提出撤销案件的请求。但旧金山地方法院法官魏尔(James Ware),已在29日做出裁决,判定谷歌街景车触犯联邦监听法,原告可依法向谷歌提告。

另据BBC报导,谷歌先前一直以“任何人都可以拦截这些无线网路信号”为由,试图说服法庭驳回这次民事诉讼认定。报导指出,谷歌承认在拍摄街头相片以制作“街景”(Street View)程式的时候,同时收集了沿途无线网路的相关数据。

2010年,德国官员要求谷歌说明在拍摄“街景”程式使用的相片时,还收集了什么数据。谷歌承认在30个国家的公用无线网路收集了包括登录密码在内的个人资料,谷歌随后不但道歉也承诺将清除所收集的数据。数个欧洲国家对谷歌就此展开调查,而法国则是处以10万欧元的罚款。美国则是有来自9个州的原告于谷歌总部所在地——加州共同起诉谷歌。不过在裁决中,法官也将部分与州法律有关、涉及窃听和不公平竞争的诉讼驳回。

谷歌则是发表声明说,将看本次裁决内容之后,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不过,美国与窃听有关的联邦法律并没有对无线网路有明确的规定。专家表示,就法律而言,目前美国有关窃听的法律还是停留在没有无线网路的1980年代。故而这起诉讼很可能需要到最高法院,对“窃听”行为作出较新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