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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多氯联苯受害人 吁速订救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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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4日电)多位32年前的多氯联苯中毒(油症)事件受害人今天要求,立院速订“油症受害者救济法”;在立法完成前,应将医疗住院费用纳入照护范围。

多氯联苯中毒事件发生在1979年,因彰化油脂公司在制造米糠油的过程中,使用毒性极强的多氯联苯作为热媒,却因管线破裂,多氯联苯渗入油里,造成全台至少2000人受害。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黄淑英、林淑芬、陈节如等人下午召开“落实油症受害者照护”公听会,台大环境及职业医学科教授、同时也是油症受害者支持协会理事长郭育良表示,政府应保障人民有免于毒害的自由,但台湾至今连第一起重大食品公害的油症事件,受害人都无“法”得到合理公道,许多受害者陆续因糖尿病、罹癌等离世。

郭育良说,油症事件发生至今,政府未制订完备的救济制度,让油症患者独立面对疾病苦难与社会压力。

他指出,塑化剂风暴席卷台湾,对于食品中毒受害者后续医疗照护政策的拟订刻不容缓,因此,他呼吁尽速制订“油症受害者救济法”,透过国家机制对受害人进行政策性补救措施;指定专责机构或成立单一窗口,进行血液中多氯联苯浓度的检测,同时将住院医疗列入照护范围。

卫生署国民健康局副局长赵坤郁在公听会表示,政府的政策有延续性,对于油症患者由卫生局所持续追踪定期连系,患者分布在18个县市,主要在台中、彰化、苗栗、南投、新北市等地区。

赵坤郁说,为照顾油症患者的医疗权益,未来油症患者的住院部分负担将全免,等本周签核后,近期内将宣布,这项措施可回溯自今年1月1日,油症患者可持医疗收据到国民健康局申请费用核退。

至于“油症受害者救济法”立法的必要性,赵坤郁表示,会虚心检讨,与卫生署其他局处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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