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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指女方欺骗 男求偿败诉

【大纪元6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0日电)林姓男子与女友分手后,提告指控女方隐瞒已婚身份与他交往,还曾谎称怀孕、传简讯骚扰,造成他人格受损,求偿新台币50万元。台北地院审理,认为林举证不足,判他败诉。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林姓男子提告指出,王姓女子隐瞒已婚身份从民国93年起与他交往,虽事后已离婚,但王女在96年间谎称怀孕、赴大陆生子,事后又谎称小孩死亡,不断以婴灵为借口骚扰他。

林男指出,王女甚至在98年起陆续寄发多封简讯、黑函恐吓“要你死、没工作”,造成他人格法益受损,甚至因此离职,提告求偿50万元精神抚慰金。

王姓女子则向法院反驳,自己与林交往、同居多年,林男为将她赶出同居处,多次对她施暴,并诬告她窃盗,她心痛之余,要求男方返还名下的房屋及车辆自备款,但男方不但开空头支票给她,还指控她恐吓,事后法院予以不起诉后,男方还不断打电话到公司骚扰,迫使她离职,并无侵害男方人格。

法院审理时,法官调查认为,虽双方曾交往,但并未结婚,女方不算“骗婚”。法官认为,纵使女方与林交往时仍有婚姻关系,并以假结婚欺骗,造成男方受打击,但男方并未主张哪种人格受侵害,也未提出女方寄发的黑函,举证不足。

法官另审酌双方原为男女朋友,且男方收到女方的简讯后,也回传简讯、语音留言辱骂女方,无法认定男方因此人格权受损,一、二审均判他败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