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园地

体罚这件事!各国大不同

(大纪元记者陈怀天编译报导)根据《英国电讯报》的报导,知名导演塞巴斯蒂安‧多加特(Sebastian Doggart)最近为了在纽约为2岁大的儿子找学校,而发现一件惊人的事实:据估计,约一半的美国人的教育是被“打”出来的。

塞巴斯蒂安表示:“英国现在已明文禁止体罚,但在美国,体罚仍相当普遍,令他很难理解,美国既然禁止对妇女及动物等施暴,但怎会允许打孩子?”想想《联合国公约》(UN Convention)的“孩童权利”(Rights of the Child)提到:“保护孩子免于一切物质上以及心灵上的暴力。”而美国却是至今尚未批准这项公约的国家之一,另一个是索玛里(Somalia)。

塞巴斯蒂安不想让自己的后代在一个不自由的国家中成长,那么要移民到哪里才是真正零体罚的地方?

直至今日,体罚仍在美国的学校与家庭中存在。主因在于1977年,美国最高法院对“哈姆及赖特事件”(Ingraham vs Wright)的裁决。哈姆是佛罗里达一位14岁的学生,因不服老师的管教跑出学校,被抓到之后,他被打了20多下屁股,肿了许多天,且皆无法下床走路。哈姆的父母控诉学校,违反第8修正案的“禁止残酷与不寻常的体罚”条例,但最后法院裁决学校合法。

2005年的一项由美国调查(SurveyUSA)研究表明,有72%的家长相信体罚对小孩是没有问题的。德柏拉说:“我们估计,一半的美国小孩顶多被拍打屁股作为体罚,而较落后国家相对的对体罚较重视。”

但在学校部分,美国许多州将体罚学生的决定权交给老师决定。今日,美国50州中,已有19个州的公立学校决定不体罚学生。而目前在美国最常使用的体罚方式,是用木棒打学生的臀部,但不能打到手臂或脸部。

体罚相较于家长方面的限制则较少。德柏拉说道:“有些美国人认为父母有言论自由与呼巴掌的自由。”因为这种认知,而出现一则小孩因体罚而失去生命的悲惨案例:一个女孩受到他继父好几个月的殴打,最后继父把她推进浴缸,小女孩因头部受到严重撞击不幸身亡。但这个案例,也让纽约修改了儿童保护法。

究竟体罚有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德柏拉说明:“多数国家坚持认为,一个孩子不能承受的伤害,就是违法的。如果在验伤的角度上,就是不能有任何的擦伤或是组织上的伤害,但其实打屁股就会造成这样的伤害。”她补充这是相当笼统的说明,毕竟,没有一个家长接受过如何体罚小孩到恰到好处的训练。

相反的,支持体罚的人,往往提出这样一个观点:若是孩子触碰到插座,或是接近炉火等危险物品时,只是打屁股这样的体罚,究竟能不能阻止孩童这样的习惯?答案是:“当然不会!”

但德柏拉坚持,体罚只会暂时改变孩子的行为,对长远来说并没有用。她认为体罚孩子,使其痛苦,无助于使孩子明白道理,正确的作法应该是很明确的告诉孩子,这些东西为什么危险。

目前,美国许多组织已经连署废除体罚,包括“儿科学会”(Academy of Pediatrics)、“美国医学协会”(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与“全国教育协会”(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等。

英国在1998年终于禁止学校对学生的体罚,但家庭中的体罚仍然是合法的。苏格兰法律的态度,比英国更强硬,直到2003年,更详细的禁止使用皮带、藤条、拖鞋等进行体罚。

当然,也有些英国保守派的人希望能够用使用棍棒体罚,有些教师认为:“孩子的行为越来越离谱,太多大人对孩子乱发脾气,给孩子做了坏的榜样,应该检讨大人自己的情绪管理。”尽管,英国政府至今仍不愿废除家庭中的体罚,但现在已有29个国家实行禁止体罚这项法令,其中包括纽西兰、荷兰、肯亚、西班牙、以色列和委内瑞拉。

塞巴斯蒂安最后谈到:“那么我究竟该移民到哪里?我想,大概是在1979年,第一个提出禁止体罚的瑞典吧!我希望我的孩子有个甜美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