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检:军营造恐怖 江被迫认罪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4日电)台北地检署今天认定,军方当年为逼江国庆认罪,以体罚、戴眼罩、强光照射,并强迫江观看女童解剖影带,将侦讯室布置成灵堂,营造恐怖气氛,让江在不堪疲劳讯问下自白犯罪。

检方处分书指出,民国85年国防部空军作战司令部发生女童奸杀案后,因案情陷入胶着,当时的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违反军事审判法相关规定,指示反情报工作队成员柯仲庆、邓震环、何祖耀、李书强、李植仁等人直接参与侦办。

检方指出,柯仲庆等人因江国庆测谎呈波动反应,为求破案表现,谋议对江国庆关禁闭、强迫江看女童解剖录影带、体罚、强光照射、并将侦讯现场布置成灵堂,营造恐怖气氛,恐吓将带他前往殡仪馆,对江国庆疲劳讯问。

处分书指出,反情报工作队成员于85年10月3日晚间,在禁闭室播放女童的解剖录影带,强迫江国庆观看10到15分钟,并殴打江国庆背部,命令江国庆跪在桌、椅上,恐吓要将他带到殡仪馆。

此外,小组成员并于凌晨将他戴上眼罩、手铐,带往布置成灵堂的指挥室,以强光照射、持电击棒在江国庆大腿游移,以伏地挺身、半蹲等体罚方式胁迫江国庆,柯仲庆则透过监视器画面全程观看,并提示小组成员讯问要点。

江国庆因彻夜未眠,不堪疲劳讯问,坦承奸杀女童,并照反情报队成员要求,根据反情报队成员所作的笔录内容写下自白书,并根据军事检察官制作的笔录模拟犯案现场。

检方认定,柯仲庆、邓震环、李植仁、何祖耀、李书强等人,涉及刑法强制罪、恐吓危害安全罪、陆海空军刑法滥用职权凌虐罪等,应加重其刑,但全案已逾追诉时效,所以不起诉处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