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评论

陈思敏:所犯何罪?无可奉告

【大纪元2011年04月09日讯】在国际舆论持续不间的断强烈关注下,中国外交部“终于”证实艾未未因涉嫌经济犯罪而接受调查。而北京警局对面外籍记者的追问,一概三缄其口,不肯透露违反哪条法律,及犯罪内容与相关细节。

中国当局对敢言的特立独行人士,以经济犯罪的罪名拘捕,艾未未并非第一人。2004年《南方都市报》编辑程益中,因涉嫌经济犯罪问题被立案侦查,随后以证据不足为由,将其释放。据艾未未的母亲高瑛女士透露,当局早在去年就曾调查过艾未未的金融账户,但并未发现任何异状。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针对西方国家政府对于此事件的批评,说:“中国是个法治国家,将依法办事。”

洪磊所言甚是,所谓“法治国家”就是:所犯何罪,无可奉告。而“依法办事”等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都不认识艾未未,而令人悲哀的是在我们还没有欣赏他的艺术创作之前,他就已经遭邪恶抹黑为犯罪者。

人权机构国际特赦中国问题研究员科琳娜‧巴巴拉‧弗朗西斯说:“中国的人权状况已经跌破底线。”她说错了,根本不是跌破底线,而是彻底崩盘,无量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