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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脚镣绑不住 性侵犯回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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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30日电)屏东县1名曾犯性侵的许姓假释犯,自行拆解电子脚镣,向女友施暴,被台南监狱撤销假释发配执行残刑,屏东地检署今天表示,将调查许男何时拆掉电子脚镣。

48岁的许姓男子因结伙劫财劫色被判无期徒刑,民国77年开始服刑,95年12月自台南监狱假释,并交付保护管束至民国105年。

许男原本不需戴电子脚镣,但98年间触犯森林法遭缓起诉,施予电子脚镣,去年一度撤除电子脚镣,不料才撤除没多久,他又犯了森林法,再度戴上电子脚镣。

25日晚间近10时,许男的女友以手机告诉屏东地检署观护人简文发,指许男因酗酒向她施暴,并将脚镣拆掉,简文发立刻通知警方查访,果然见到许男睡在家中沙发上,卸下的脚镣在茶几下。

简文发表示,每晚10时,他会检查所监控假释犯的电子脚镣讯号,他通知警方前往许男住处查访后,检查讯号,果然发现有异常讯号。

到底许男拿下电子脚镣多久? 屏东地检署检察官蔡荣龙表示,检方正在调查中。

简文发表示,许男戴电子脚镣后,曾因戴着脚镣下田及水灾涉水等,多次发生脚镣故障事件,平均每3个月要换1次新脚镣,许男趁每次换新脚镣时,观察检修人员拆解的技巧,而学会拆解脚镣。

简文发表示,第2代电子脚镣的盲点是只要犯人出外就无法侦测到讯号,所以才会要求戴脚镣的犯人每晚10时一定要回到住处,现在发生许男事件,他已通知屏东县警局,对于戴电子脚镣的犯人,辖区警方要每天不定时查访,确定脚镣还戴在犯人身上,不管是要求犯人到警局或是警方到犯人住处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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