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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追刑责 万达供词保留

【大纪元4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新北市25日电)检警调查五股爆炸案的烟火,究竟是“新兴堂”老板陈邱隆接单买烟火?或万达烟火公司委托储存烟火?因今天在泰山货柜查获各式大陆烟火,检方朝万达逃避安检托运方向侦办。

老字号的“新兴堂”金纸铺22日晚间发生爆炸,造成4死38伤,多处民宅、学校损毁。经调查,研判可能是金纸铺负责人陈邱隆与货车司机卢锦熹,搬运爆竹过程不慎引燃火花,造成瞬间爆炸。

芦洲警分局今天证实,爆炸的烟火来自桃园县观音乡的万达烟火公司,现场郑姓负责人坦承私下流出烟火,提供给陈邱隆。

郑男虽被警方以公共危险罪嫌移送,但板桥地检署今天凌晨漏夜复讯,以违反爆竹烟火管理条例,谕令新台币5万元交保候传,检察官陈伯均同时指示警方续查相关证据。

警方说,郑男与陈邱隆熟识,万达公司近年承办的国庆庆典、台北国际花卉博览会、南部游乐世界的烟火施放,都会请陈邱隆协助施放。

警方查出,22日案发当天,货车司机卢锦熹受雇前往桃园观音乡万达公司载运后,回到“新兴堂”与陈邱隆一起卸货,未料,却因故引燃爆竹,致酿成巨灾。

郑男在警询中供称,万达今年4月初发生爆炸后,遭勒令停工接受调查,公司仍存放大量烟火存货,且有员工管理。22日中午,陈邱隆来电宣称接获大型活动施放烟火案,需要调货,所以才私下供应220件“盆花”、100颗高空烟火给陈邱隆。

不过,陈的弟弟在警询中表示,他有听到哥哥在电话中的内容,对方指称近日要安全检查,委托哥哥协助运输、存放,陈邱隆才会找平时配合的货运行调度卢姓司机,先搭载陈男后前往桃园载运烟火。

更重要的线索是,陈弟透露,哥哥生前在泰山租用货柜厂房库存烟火,若真的有接单办活动,足以供应,不需要向万达公司调货。

检方指示芦洲警分局追查陈弟说法,今天果真在泰山新五路的货柜查获陈邱隆存放的81箱中国大陆各式爆竹,包括大龙炮、高空烟火、盆花等。稽查过程中,新北市副市长侯友宜、警局长伊永仁、消防局长黄德清都前往了解。

警消调查,爆炸现场找到高空烟火残骸,发现有中文繁体字,也有简体字,消防局认为产制地不只大陆,有的是国内制造的,种类也有7种,并非如万达郑协理所宣称“新兴堂”向他调货2种。

检警认为郑男供词有所保留,疑因规避桃园县消防局安检,才会委托陈邱隆搬运,易地储存。但陈邱隆与司机卢锦熹已经死亡,无法侦讯与郑男对质,检警将进一步比对通联记录,分析对谈过程。

新北市消防局鉴识人员怀疑,当时载运大货车上的万达公司烟火,可能有瑕疵劣质品造成火药外泄,因故与火源接触才引爆,已采证多种火药成分,送消防署进一步鉴定。

消防局表示,已确定大货车后方是起火点,爆炸后将人车炸飞四散各处,但火源调查方向包括有人抽烟引燃、搬运烟火时造成磨擦、静电,或货车本身排烟过热等机械问题,已依照目击者说法及采得迹证比对、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