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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阻挡救护车吊照3月

【大纪元4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14日电)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订“中指萧”条款,未来民众驾车遇救护车不避让,将吊扣驾照3个月。

去年1名萧姓博士生因驾车恶意阻挡救护车,甚至比中指,被网友称为“中指萧”;由于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对恶意阻挡救护车行为,只能处新台币600元到1800元,朝野立委纷纷提案加重处罚。

不过,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叶宜津表示,立委提案修法是为加重恶意阻挡救护车处罚,但再怎么严格的版本,都比不上刑法的妨害公务等罪重,一旦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订定罚锾上限,反而可能轻放这些人。

她说,目前立委提出的修法版本,最重罚锾也不过6万元,若未来出现比“中指萧”更恶劣的行为,单靠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很难罚得更重。

委员会下午决议,不修正加重罚锾部分,但增列“闻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之警号,不避让者,并吊扣驾驶执照3个月”。

此外,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对汽车驾驶人临时停车时间超过3分钟订有罚则,初审通过增订但书,“接送行动不便之人上、下车者,临时停车不受3分钟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