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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商法委员会要求公司女董事达33%

【大纪元2011年03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赵鹏比利时报导)比利时商法委员会批准了一项新提案,强迫各个公司的董事会至少拥有33%的女性成员。提案将提交给商会代表大会,如果提案获得大部分议员的支持就将成为一项法律,并从明年开始实施。

提案要求上市公司要在5年内、小公司则在7年内达到其公司董事会中有33%的女性成员这一要求。如果届时不能达到要求的公司将被强行指派女性进入其董事会。

比利时工业联合会对提案表示愤慨,因为他们先前就已经建议其会员企业在7年内将公司董事会女性成员的比例调整到33%。他们认为此项严格的法律条款表明立法者对公司自我调整能力缺乏信心。

也有议员表示,到目前为止各公司不能信守他们的承诺调整董事会女性成员比例,所以新提案是势在必行的。持反对态度的议员则认为提案是对公司和女性的侮辱,并打算申请参议院就此提案进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