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新疆业主期盼当代“包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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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25日讯】我们是新疆万年101商场的业主,因新疆宏海房地产公司打着“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献礼工程”,“政府绿色通道工程”,以“售后包租、高额租金回报”为诱饵销售商铺,造成事实上的非法集资,致使新疆1300多名各族群众上当受骗(还有部分内地及国外业主),深受其害,数亿元资金被套,我们痛不欲生。我们强烈要求您在百忙之中,感念民生之苦,过问此事,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惩治犯罪,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百姓利益,维护新疆稳定,救老百姓于痛苦的煎熬之中,我们将万分感激!

我们期盼在处理宏海房地产公司的非法集资诈骗案中能够遇到当代“包清天”,还人间一片蓝天!关于宏海公司非法集资的问题,我们过去多次找自治区党委、政府、也找过兵团信访局和国资委、区建设厅、市政府、市房产局、市公安局、市经济犯罪侦察支队,但都没有任何结果。

很多政府机构让我们找法院起诉宏海公司,我们觉得非常无奈,我们作为上当受骗者,已经钻进宏海精心编制的骗局之中,我们怎么起诉宏海?起诉之后能否赢得官司?赢了之后也不能追回投资(经查宏海公司账上只有10元存款,售房所得巨额资金已经全部转移),我们起诉之后只能付出高额的律师费,却得不到任何起诉效果,反而使业主的生活雪上加霜。

如今违法企业及犯罪份子仍然逍遥法外,反而更加嚣张,而百姓的心一直都在流血。当初宏海公司的承诺和广告宣传,无一兑现,如今宏海公司仿佛已从人间蒸发,根本找不到宏海公司。

广大业主倾其所有购买的商铺,目前没有任何投资回报,宏海公司管理一塌糊涂,从来没有办理房子交接,有的没有房产证、土地证,甚至没有售房合同、找不到房子所在位置,宏海的种种劣迹,让广大业主义愤填膺,决心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宏海公司战斗到底,誓与自身利益共存亡!

我们认为:宏海公司从万年101商场项目的策划、开发、预售、销售、商铺托管,到目前的违背承诺的一系列行为,是一个完整的骗局(第一步:房子预售和销售时承诺长期包租并给予高额租金回报,如租金为每天每平方25-35元;第二步:房子交工、开业和业主签定商铺托管协议时,承诺欺骗业主暂时按8%给付租金加年终分红,暂时签两年托管协议,等两年后再续签协议、再增加租金;第三步:等到两年托管协议到期后,以经营亏损为名,一脚把业主踢开),其当初之所以蒙骗大家、极力推行两年包租并基本按时给了业主8%的租金回报(年终分红从没有兑现),其真实目的就是利用制造商场虚假回报而向广大民众兜售商铺,其一旦“套现”成功,立马卷款走人,他们根本不会长期售后包租,更不会有高额租金回报。正是由于他们的违法操作,虚假宣传,才使广大消费者上当受骗。

试想一下,如果当时宏海房地产公司没有“售后包租”的承诺,怎么会出现售后的《商铺托管协议》?如果当时宏海房地产公司只答应仅有两年的“售后包租”,又有谁会出如此高价(每平方2-6万元不等)购买他们的商铺?如果宏海公司当初没有向业主作出什么承诺,为什么现在会有这么多的业主去找他们?如果当初宏海公司只答应仅有两年的“售后包租”,为什么《商铺托管协议》到期后,还向业主发出终止该商铺托管协议的通知?种种情况表明,宏海公司当初售房时承诺和宣传的存在是铁的事实,现在宏海房地产公司已在两年内基本把楼盘卖完了,也就是说已经“套现”成功,他们就露出了骗子的嘴脸,违背承诺,背信弃义,抛弃业主,这说明他们坑骗广大消费者是早有预谋的。

种种情况表明,宏海房地产公司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公司,他从万年101商场项目的策划、开发、预售、销售、商铺托管,到目前的违背承诺等一系列所作所为,是一个完整的骗局,最终导致广大消费者防不胜防,上当受骗,这种建立在误导、欺骗、违法、违规基础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就是违法、无效合同,政府应该立即对其进行纠正和撤销。

投资该房产已让广大业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有些老同志拿出一辈子的积蓄购买此商铺,是为了后半生生活有个依靠,宏海公司的行为使他们的理想化成了泡影,表示死也要死到宏海;有些人是东凑西拼借款买的此商铺,想着有个长期稳定、高额的租金回报,现在却背上了沉重的家庭负担,已无法正常生活,孩子上学都成了问题;有的是用买住房的钱、结婚的钱买的此商铺,现在落得家庭矛盾激化,无家可归,甚至妻离子散;有的是通过银行按揭买的此商铺,由于宏海公司的停止给付租金,业主自身已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由此背上了银行消费的不良记录,也导致了国家金融不良资产;有些民族同志买了此商铺上当受骗,大为脑火,问:新疆的土地上怎么出现这么多骗人的骗子?骗子应该滚出新疆;有些退役军官是用其在部队一生的积蓄和退役金买的此商铺,想着后半生有个好的生活归宿,宏海的行为使他们恨之入骨,心生报复念头,有的提出不愿意自主择业了,要求政府重新安排工作;有些业主为自己的巨额投资落得如此下场着急上火,生病住院;有的为此事,家庭矛盾激化,经常吵架,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更有甚者引发心脏病等,差点要了性命;有些业主发誓,对宏海公司采取过激、极端报复手段,等等。

2007年12月25日,数百名新疆万年101商场业主联合到自治区党委(人民广场)集体上访时,有一70岁的老太太跪在冰天雪地大街上,拉着宏海公司的党委书记,哭着喊着求宏海公司退还她的血汗钱,当时,宏海公司的领导麻木不仁,扬长而去。2008年11月12日,数百名业主又到自治区党委集体上访时,有一60多岁的老人因受宏海事件伤害极度悲伤,在党委(人民广场)大门外马路上疯狂拦截过往车辆,表示“让过往撞死我吧,宏海害的我没法生活了”。其悲伤情景让人痛心。

投资有风险,这种简单道理任何人都知道。作为一个投资者,我们愿意接受任何正常的市场风险,但问题是,我们购买万年101商场商铺时,是建立在宏海公司的“售后终身包租,并给予高额租金回报”的承诺基础之上的,他们违背当初承诺,我们当然要求退房,并向宏海公司索赔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宏海公司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眼皮底下兴风作浪,翻云覆雨,实属胆大妄为。它的行为,已经影响了首府的社会稳定,已经影响到新疆的民族团结,已经影响到新疆的和谐社会建设,已经导致银行放贷危及国家金融资产安全(有很多业主按揭买铺,因宏海停止租金,导致业主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已经带来严重的个人、家庭和社会问题,已经让各族人民群众恨之入骨,此事如果处理不好,宏海公司很可能成为新疆问题的历史罪人,并最终成为中华民族的历史罪人。目前全国形势总体良好,但江西翁安事件、甘肃陇南事件、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已经向政府敲响警钟,政府防微杜渐,防止小事情演变成大事件,是政府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好方法。

如果政府对宏海事件漠然处之,必将引发大祸,如果造成难测事件,对谁都是悲剧,一是首府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被破坏,二是政府的形象受到破坏,三是政府不作为有可能导致被追究责任,四是业主的过激行为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五是违法企业被逍遥法外,还背后偷着乐,为不法企业报侥幸心理违法乱纪提供了恶劣案例。如果这样,无论政府还是业主以及社会,将没有赢家,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悲哀。

事实证明,宏海房地产公司违法行为已经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新疆社会的和谐稳定,已经严重影响了首府房地产行业形象,已经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和兵团的形象,已经导致了银行放贷风险,从而危及了国家金融资产安全,已经严重影响了新疆民族团结,并可能埋下民族问题严重恶果。他们的行为也是对党领导下的新疆正常经济秩序的破坏,是对首府社会和谐稳定的破坏,更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严重侵害,如果任其发展,任其妄为,必将后患无穷。

我们恳求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彻底查处和纠正宏海房地产公司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集资,严惩首恶分子,退还广大群众的购房款,救百姓于水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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