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湾澎湖爆口蹄疫 近千猪只遭扑杀

人气: 1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1年03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澎湖地区爆发严重口蹄疫!澎湖县政府与农委会防检局即刻扑杀969头猪只,并无限期禁止澎湖地区偶蹄类动物移动,肉品市场进入休市状态,农委会也将持续管制全县偶蹄类动物移动,直至疫情调查完成且无传染之虞为止。

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表示, 22日澎湖县肉品市场发现有30头猪只嘴巴出现水疱,肉品市场人员怀疑是口蹄疫,立即进行检测,结果确认是口蹄疫。

农委会表示,经回溯调查来源猪场,结果皆有一样症状,故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规定采取移动管制、完成扑杀掩埋及加强消毒等防疫措施,连夜将养猪场的969头猪只予以扑杀,连同肉品市场里发现扑杀30头猪只,总计扑杀了999头猪只,是近几年来扑杀数量最多的一次。

另外,农委会也针对来源场半径3公里内2处偶蹄类动物畜牧场,同步启动流行病学及临床调查,结果显示动物健康情形均良好,无异常症候,将进一步持续监控至无水疱疫病之虞为止。

防检局指出,近来气候冷热交替且多变,是口蹄疫易发时期,养猪业者务必做好口蹄疫疫苗免疫施打措施,加强人车进出管制、人员防护及消毒等各项安全工作;一旦发现猪只口、鼻、蹄部等有异常病变时,立即隔离并通报防疫机关,若隐匿疫情者,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规定,最高可处新台币5万元罚锾。

防检局强调,口蹄疫不同型别且不具有交叉保护能力,防范是最大工作要项。邻近国家如,南北韩、中国及越南等均为口蹄疫疫区,具O型外之不同型别病毒,切勿走私或夹带违法偶蹄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走私禁止输入检疫物者,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规定,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00万元以下罚金,其运输工具亦予以没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