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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境炮竹烧屋 信徒判拘役

【大纪元3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5日电)台北市46岁郑姓男子参加寺庙举办的绕境活动,行经和平东路时燃放炮竹,但火苗飞溅到12楼,引发火灾。台北地方法院依违反公共危险罪,判处郑拘役15日,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去年2月间,台北市1名郑姓男子参加福德宫、三圣宫、火圣庙联合举办的绕境活动,行经和平东路附近摆设的香案时,开始燃放炮竹;但火苗飞溅到12楼,引发火灾,烧毁屋内家具、洗衣机等。

消防队接获报案后,前往扑灭火势。消防人员事后勘查起火原因,认为现场未有其他人侵入,也排除电器起火因素,认定火灾属郑男燃放炮竹的烟火所致。

法院审理认为,郑男在住宅大楼密集处燃放炮竹,不慎引发火灾,造成屋主损失财物。法官依违反公共危险罪,判处郑拘役15日,审酌郑男坦承犯行,已赔偿被害屋主新台币8万元,宣告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