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拓:加中两重天 二陈命不同

韦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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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12日讯】加拿大陈旺为自己维权,通过申诉和民意的支持,消除了罪名,还改变了国家的法律;中国陈光诚以残障之身,为别人维权,却屡遭政府监视、软禁、绑架、殴打、坐牢,生命堪忧。

浩瀚的太平洋将加拿大和中国隔开十数个飞行小时的遥远距离,然而,两国的社会型态相差更何其遥远。

今年2月17日,加拿大总理哈珀来到多伦多华人移民陈旺的铺子里看望他,顺便买了一包金橘和一些枫糖,并祝贺他生意兴隆。随后,哈珀在国会宣布政府将修改《刑法》,提出新的公民拘捕及自卫法案(Citizen’s Arrest and Self-Defence Act)。


金牛超市店主陈旺得知法案通过后,喜笑颜开。(摄影:高云林)

新法将赋予物业的主人或其授权的人士,在发现有人针对有关物业犯罪后,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逮捕罪犯。所犯罪行应该是发生在他们的物业上(比如后院);或者与他们的物业相关(比如他们的财产在公共停车场被偷)。同时,公民拘捕权必须在无警务人员可去逮捕时才可以行使。

陈旺事件

陈旺不是明星,但他一夜成名,成名原因是抓贼反被抓。陈先生一家来自中国福建。2009年5月23日,52岁的小偷班纳特在他的店里偷走12盆鲜花,虽然被监控录影摄到,但陈旺并没有抓他,而该贼竟于1小时后再次骑单车光顾陈店,准备“偷更多的花”(后来认罪时供述),陈旺遂同另两个店员将其抓获。据悉,贝纳特有不少犯罪纪录,包括偷窃、吸毒、买卖毒品,以及被控后不按规定出庭等。但法庭却指控陈旺也犯有四项罪名:绑架,藏有隐匿武器,袭击及非法禁锢。

据《大纪元时报》2009年11月4日报导,11月2日,检控官撤销了其中的两项控罪,剩下的袭击他人及强行禁锢控罪将在法庭开审。

事情虽然发生在陈旺身上,但看到这样的裁定——捉贼反成被告,许多华人都不干了。一时间,报上、网上、电视上,谴责声四起,矛头直指旧的刑法条文。根据加国刑法494条文,公民行使拘捕权的时候,罪犯必须正在犯罪之中。而陈旺捉班奈特的时候,该贼并没有在偷窃,虽然后来小偷已经向法庭认罪,并因两次盗窃植物在8月17日被判监禁30天。

同情者行动起来支持陈旺,还为此成立了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若干国会议员也参与其中。大家一致寻求政府复核刑事法中有关公民拘捕权的条文,并敦促其做出必要的修改。

2010年9月27日,加拿大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肯尼也亲自到金牛城超市走访陈旺,并对媒体说“陈先生是一名罪案的受害者”。之后,陈旺案受到社会关注的热度迅速提高,中西媒体均争相追踪报导。

10月25日,陈旺案开庭。由于法庭较小,旁听席只有三十多个座位,无法容纳大批陈旺的支持者和记者,按惯例在法庭旁听是不准站立的,因此第二天续审开始时,主审法官根据公众对本案关注的需要,不但特别容许旁听者站立听审,并开放庭内所有位置乃至窗台,使公众尽量能坐下。于是,一场“奇观”出现了:公众挤坐在犯人栏、记者们坐在法官及法警旁听控辩双方进行结案陈词。此外,据悉还有多达200人在法庭外声援陈旺。

陈旺最终被宣布无罪。由于各界的不懈抗辩,政府将修改法条。正如哈珀所说,“我们的司法系统只针对罪犯,不是受害者”。

陈光诚遭遇

就在陈旺摆脱控罪、笑颜逐开回归平静生活的同时,在大洋彼岸,我们祖国的土地上,另一位陈姓百姓,却遭遇了政府令人发指的摧残。他就是山东盲人维权者陈光诚。

有一封《就陈光诚被捕事件致胡总书记及中共中央常委的信》,公开为陈光诚鸣不平,写信的是一群有地位的名人,从90高龄的中共体制内经济学家、法学家、教授,到中年媒体人。


维权律师陈光诚 (图片:公民维权网)


陈光诚1971年11月生于山东省沂南县农村,一岁之前因发高烧失明,2000年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并自学法律,为残疾人和当地村民维权。信里说,他曾两次上访北京,使当地残疾人承担的不合理农业税费被取消;联合周边上万村民,通过诉讼,关掉了污染河水的造纸厂;在北京起诉地铁公司并打赢了官司,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陈光诚入选“国际访问者计划”,被邀请到美国访问了十几个城市,年底还被评为临沂市“十大新闻人物”。后来陈光诚帮助村民维权,得罪了地方政府,被打击报复。

临沂市2005年春季发动了一场“计划生育运动”,抓捕关押殴打了很多无辜村民,苍山县有的村民甚至被殴打致死。陈光诚为此来北京上访。9月初,国家计生委派人到临沂调查后承认,该市确实存在违法行政、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与此同时,陈光诚受到监控并失去人身自由。数十个政府雇来的人日夜围堵在他家四周及路口,切断了他家电话和网路,还安装了手机遮罩仪器。陈的妻子袁伟静和他们出生几个月的女儿也失去了人身自由。2006年6月11日《沂蒙晚报》发布消息,称陈光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6 月21日,陈光诚被逮捕。

写信人指出:我们认为,从基本常理出发,指控一个正在被软禁的双目失明的人犯“故意毁坏财物”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两起冲突都是地方政府的非法行为所引起。一个维护残疾人和偏远乡村村民权益的盲人遭遇这样的打击报复是极不公正的。

据维基百科介绍,2004年7月9日、2005年2月14日,中共临沂市委、市政府两次发红头文件,认为过于高估了百姓的素质,依法办事不行,必须采用更强硬的传统手段开展计划生育运动。临沂市三区九县开始大规模暴力抓人、打人、关人、强制结扎、强制堕胎、办学习班、收学习费。

4月中旬,陈光诚夫妇试图通过法律管道维护受害者利益,并向媒体揭露了有关情况。陈还与公民维权网站站长李健实地调查,发布临沂市暴力计生事件的调查报告,在互联网上引起反响。

陈光诚又联系北京市江天勇律师、李春富律师进入临沂进行调查;联系华盛顿邮报记者潘公凯、金玲进入临沂部分县区采访。

志愿者根据陈光诚的讲述整理出《政府违反计划生育法 临沂市“扎”连十族》一文,在网路上引起进一步反响。众多学者、异议人士、法律工作者写出评论文章,对临沂的政府工作提出批评,引起网路更大范围的关注和讨论。

滕彪律师发表《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十篇,在各网站引起强烈反响,海外数十家网站转载。数十家国际电台和报刊对此进行采访报导;包括华盛顿邮报、自由亚洲、BBC、纽约时报、新闻周刊、共同社、中央广播电台、美联社等。

2005年9月6日,陈光诚在北京与时代周刊记者讨论临沂的计生状况,被山东警员强行抓走,关押在临沂市沂南县,受到多次殴打,陈光诚绝食抗议26小时。数名律师先后介入此案,并前往临沂进行调查取证,但受到很大阻力,甚至遭暴力袭击。

2006年3月11日,陈光诚又被临沂警方从家中带走,并与外界失去联系。三个月后陈光诚家人才收到他被刑事拘留的通知。

8月18日,山东临沂沂南法院开庭审理,而陈光诚的辩护律师张立辉及陈光诚的妻子不被允许进入法庭;辩护律师许志永博士前一天晚上被沂南公安以偷窃为借口羁押,陈光诚庭审结束后才获释;法庭临时指派的两名辩护律师,没有为陈光诚做任何辩护。

8月24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有期徒刑4年零3个月。

2010年9月陈光诚服刑期满回到家中,立即遭到监视居住。

据多维新闻报导,在山东试图采访陈光诚的外国记者受到阻挠和粗暴对待。美国有线新闻网路早前播出他们的记者被人推撞的录影片段,电视台摄制人员还被掷石。法国一份报纸和一个电台的记者亦有类似遭遇,其中一人的数码摄录机记忆卡被人夺去。

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对此却回应说,外国驻华记者在中国采访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国情,特别是当地群众的意愿,避免发生不愉快事件。

据“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最新披露,2011年2月18日下午,山东沂南县警察闯进陈光诚家,将陈光诚和袁伟静严重打伤。陈光诚至今无法起来吃东西,袁伟静眼睛被打得看不清东西,头也被打破。陈光诚八旬老母凄惨哭泣,最终也没能唤起施暴者的良知。施暴者甚至狂妄叫嚣“中国不差你一人!”

错位联想

陈旺和陈光诚,生在同一个时代,只因活在不同的国度,遭遇竟天差地别,不能不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深思。

陈旺不仅得到同胞的鼎力支持,也被议员、部长、总理关注。大纪元等华文媒体和主流媒体的客观报导、持续追踪,使加拿大民众第一时间了解了事件真相,并做出自己的判断。甚至法院也可以打破常规,开门纳客,坐一地人,就像个大Party。这就是加拿大——一个人民的国家。

陈光诚以残障之身,为别人维权,惠及乡亲弱者,却屡遭政府监视、软禁、绑架、殴打、坐牢,还牵连无数正义民众、律师、记者一同遭打压。这个“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警察”,对人民陈光诚来说,就是个魔鬼、就是个噩梦!

试想,假如陈旺被中国法官根据“中国国情”判罪,可以指望部长、总理出来为他说话吗?法律会因其改变吗?以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可能会想,陈旺是谁呀?什么背景?甚至有人会问,他爸是李刚?

假如陈光诚遇到加拿大法官,又会怎样呢?如果我是法官,我会告诉移民部长,告诉总理,告诉总督,告诉加拿大人民,陈光诚先生是一位英雄。尽管加拿大移民法严格,但如果他愿意,我提议政府特批他全家移民加拿大。加拿大愿意帮助这位饱受摧残、心怀大爱的善良中国人过上像样的人的生活。

我相信生活在加拿大的同样善良的华人和我想法相同。◇

本文转自第213期【新纪元周刊】
http://mag.epochtimes.com/gb/215/91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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