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03月10日讯】俞正声书记您好!
我叫颜芬兰,是长宁区访民,我为了房屋拆迁安置一事,至今整整上访了十五年。今日来信依旧是反映久拖不决的拆迁安置问题。按理说我们原来拥有的私有财产房屋,理应得到合理的安置和补偿,但是当今官员与开发商却恶意久拖不决,我们出于无奈只能到北京正常上访。
令我不能理解和接受的是,我们长宁区仙霞派出所民警胡建新却因我的上访之事对我进行威吓,并说:“你以后只要是节点开会到北京上访,我们就直接把你送到精神病院。”
他不但如此肆无忌惮地说了,更荒唐的是,他们就这样做了。在2008年7月29日我也是正常到北京上访,他们先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行政拘留10天,之后,因为我不服他们这种行为就四处投诉,结果他们谎称要继续行政拘留我为名,强行把我推进面包车上,直接将我送往精神病院,整整关押了29天,所有的医药费等均由他们支付。
我满腔愤怒地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可笑的是,被告在10天内根本拿不出任何证据来作为其行政行为的依据,长宁法院眼看被告将承担败诉责任,就造谣陷害本人,编造出“经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来剥夺我的诉讼权利。
为此我特写信给您俞书记,请你给我一个说法,一个正常的人因为上访要被关精神病院,有无法律依据?在您领导与管辖之下的政府执法人员是否可以如此的无视法律,践踏法律!万请回复!
此致
颜芬兰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