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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合船进口大麦 有条件展期

【大纪元12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1日电)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通过,有条件许可联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厂商申请,延展共同合船进口大麦联合行为许可期限3年,至民国103年12月底。

公平会表示,联华实业、福懋油脂、泰益面粉厂、福寿实业、东阳谷物、统一企业等6家厂商,申请延展共同合船进口大麦联合行为许可期限3年,期限至103年12月底止。

公平会说,业者提出,联合采购合船装运大麦可降低进口成本,减少仓储损耗与资金积压及利息负担,降低采购风险,倘有贸易纠纷,还可增加交涉能力,有益于整体经济利益。

经公平会调阅统计资料,合船进口的大麦占国内大麦总进口量的比重虽高,但考量饲料市场里,包括饲料玉蜀黍、饲料小麦等谷物制成的半成品,都是大麦的替代品,从饲料使用占比来看,合船进口大麦占比低,没有集中化的趋势。

公平会虽同意厂商合船进口大麦许可展期,但附带条件,包含每船次进口人登记的采购量、实际采购量、装船期、价格等资料要按季报公平会。

公平会说,申请人不可以利用此同意案,从事其他联合行为,或是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其他公司、事业加入联合采购;申请人也不可以利用公平会许可取得的市场地位,做影响价格或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