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叶国柱静坐、抗议申请书

【大纪元2011年12月02日讯】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的领导、中共政府职能部门(公仆)们,你们好:

广大的仁人志士大家好:

我叫叶国柱,我想您也知道我家的遭遇,不提01年强拆我(市区两级政府所批建的)经营场所,给我造成的巨大损失。(未新安置)

03年5月正值(众志成城抗击非典)时,原宣武区政府在一次以危改为名的紧急拆迁,对我家老弱病残幼实施了灭绝人性的违反宪法文明倒置的强拆砸抢行政行为。至我一家三户财产被砸毁丢失,我们流落街头,老人被押往(三间房大队驴棚)遭惊吓,头破血流、奄奄一息,我们依法上诉,政府各部门不作为,反到数月后将我同儿子叶明君,以数月前要求政府解决违法强拆、老人伤害、财产遗失等要求裁定为寻衅滋事双双刑拘(劳动教养未果)。

一府两院本应是文明社会,人们的信赖所依,力量所依,不应当成为戕害百姓的“机器”。

自幼爱国、爱党的我(更爱家)。这种打土豪、文革式的危改强拆。严重的伤害了我一家人爱国的赤诚之心。给我编造“寻衅滋事”罪名,判刑4年。

刑满出狱时,又以当年审理未清为由,再一次手铐脚镣(逮捕)“城下之盟”取保释放。这种虐民的行为,我不知道是否只有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发生。

我的儿子叶明君一个本分、守法的孩子,如今也是为人之父一家之主,无奈当年同我一起被(拘留过)至今无法正常找工作,只因当年政府的违法强拆,身无分文,流落街头,同其残疾的叔叔叶国强于街头希望得到热心人的捐助,被春树派出所(扣留半日)并于数月后在其叔叶国强迫于现实生活残酷(妻离子散、上访无果)的状态下,跳入金水河自杀未遂,遭逮捕后。儿子同我一起均被以数月前之事由,编造罪名(刑拘),至今每每找工作无法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使其工作成泡影。本人也是因此事住店后多次遭遇警员“问安”,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如此构建和谐社会?城下之盟未能如约。

当年带有土匪性质的不文明强拆,造成我一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时至今日我三家财产(父母、弟弟、我)不知去向。儿子孙子更因此生活窘迫,狱中无法在母亲临终前尽孝道的我,无奈年年坟头“请安”还要“尽孝”儿子、孙子。熬到含饴弄孙之际,本应颐养天年,怎奈拖着冤狱酷刑伤残多病的身体,还饱受精神上的折磨,生在红旗下的我,踏着先烈们开辟的金光大道,饥饱劳碌历经磨难,还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生在红尘万事烦,如何宽心对流年。(叶氏惨案)可称千古奇冤,京南一叶!主人,煮人呀。依法信访多年,申诉至最高两院,几年来未有回音。

诚信是文明的开端,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可惜温家宝总理初访美国一语道破天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儿时共产主义的梦,被打土豪,文革式的迁拆共尽家财惊醒了。那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就此因身体原因特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申请如下:

一、我及残弟叶国强静坐于正义路街心花园,手持抗议牌。(如有不妥请相关部门指定场所)。

二、抗议牌内容(大致):反暴政,要求政府诚信,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开通政府违法百姓控诉的道路,还我家财、民主、人权,让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求一府两院对我一家冤案以昭雪,使儿子能正常工作,使本人安心钓叟,含饴弄孙,以慰冤死之父母。

四、适当时机召开中外媒体记者会、听证会(以视证听)。

五、时间:每星期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3点。

六、为维护社会稳定,文明诚信,依法公正,待到昭雪日,停止上述活动,请市局治安总队及相关部门领导批准为盼。

请广大人民群众鉴评

呈信人:叶国柱 叶国强
电话:81627012 13683084920
2011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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