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公务员惩戒”修法 弹劾纳入罚锾

人气: 1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1年10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报导)监察院通过表决的弹劾案不多且过程严谨,但到了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其结果常常不如预期。监察院司法委员会的召集委员赵昌平表示,这是两个机关的问题。他进一步补充,司法院已修正“公务人员惩戒法”,将弹劾案纳入罚锾,罚金不少,现等待立法院审查。

弹劾案常常最后到了惩戒委员会就只有申诫,所以监察院常给外界“重重提起,轻轻放下”的感觉,大张其鼓的公布调查、提案结果,最后只落到申诫,赵昌平表示,因为弹劾案到了惩戒委员会还有一个繁复的流程,时间差距,所以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再者,以政务官为例,依“公务人员惩戒法”第9条,重者撤职,较者申诫。但撤职太重,申诫又比所属机关自惩还轻,介于轻重间的记过、减俸等惩委会并没有使用,所以最后只有申诫而已,才让百姓有落差。”

但一经监察院表决的弹劾案,还是有吓阻力量,被弹劾者立即禁止办理退休,退休俸的影响,公务人员不得不担心。

纠正“无感”?

监察院的弹劾案少而慎重,但纠正案多,已让某些常被纠正的单位处于“无感”状态,对此,赵昌平也承认纠正案是很多!但他表示:“不是太多的问题,而是要有纠正的效果。”

他指出,纠正的目地是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定规定进行检讨改进,行政院研考会会一一列管,直到结束为止。但没按监察院纠正意旨去做的话,监察院可依据监察法提出质问。

他举例,监察院曾对检查官执行文书送达,及未落实对所属职务监督与轮调机制,分别向法务部提出纠正,但未见改善。本月12日,要求法务部曾勇夫及调查局长张济平到监察院接受质问,会议上法务感受到压力。赵昌平表示,如何才能让纠正机关切记改进,数量多少还是其次,“力道强”才是重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