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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大选维安 台特勤法制化受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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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22日电)台湾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24日排定初审“特种勤务条例草案”,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张显耀说,提案在减少扩权疑虑下,赋予特勤法源依据,特别是用枪权力。

中华民国国家安全局民国97年依“特种勤务实施办法”拟定“特种勤务条例草案”,经行政院院会通过,送到立法院审议。不过,当时遭立委质疑条例有侵犯人权之虞,许多条文遭保留。

现行国家元首维安工作执勤任务主要由国安局特种勤务指挥中心负责,但特勤却长期欠缺法源依据。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24日将并案审查张显耀、国民党籍立委廖婉汝、王廷升等人提案与行政院版“特种勤务条例草案”。

张显耀受访时表示,立委版条文以大原则方式条列,给予特勤人员基本法源依据,除可减少扩权疑虑,也避免条文过于描述细节而暴露维安工作内容。

国安局特种勤务指挥中心于83年成立,张显耀表示,当时仅以行政命令制定实施办法,尤其军职特勤人员无司法警察权,执勤时虽有配枪,却无法动用。

他说,鉴于过去319枪击案、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儿子连胜文遭枪击案,明年总统大选合并立委选举,特勤人员遇到的问题可能会更多,届时若无法源依据,将不利大选维安任务执行。

张显耀表示,立委版也明确定义“特勤人员”为国安局特种勤务指挥中心、总统府侍卫室、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总队第一警官队及国防部宪兵司令部警卫大队。条文中“军文并用”规定,让特勤人员来源从单一化变为多元化,有助人力素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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