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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母过世3天丧假即日生效

【大纪元10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8日电)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条件处今天表示,已完成修改“劳工请假规则”,劳工的曾祖父母过世,可请3天丧假,即日起生效。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说,曾祖父母过世,晚辈奔丧是伦常孝道的表现,鉴于人口渐趋老化及平均余命提高,劳委会经邀集劳资研商后,已完成修改“劳工请假规则”,增列“劳工曾祖父母丧亡者有3天丧假”的规定。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指出,考量民情及礼仪风俗,劳工请丧假要在百日内请毕,上述修正内容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