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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会罚 珑山林拟提行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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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6日电)行政院公平会对珑山林企业未在销售契约中完整揭露资讯,裁罚新台币1200 万元。珑山林说,销售契约沿用内政部“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未来收到处分书后依法提行政救济。

公平会针对珑山林公司未于“珑山林艺术馆”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揭露共用部分所含项目应含车道的资讯,裁罚1200万元。

珑山林企业表示,这是五年前销售的建案,销售契约是依照销售当时内政部颁布“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已有记载于共同使用部分应记载事项及找补约定,并非珑山林企业自行创设。

珑山林企业指出,房屋兴建完成后,因所有住户皆可能行经或使用到车道部分而给予持分登记,业界登记实务多有此方式,地政机关也核准而完成登记在案,日后住户产权移转也依登记面积为准,无损住户权益。

此外,珑山林企业质疑公平会凭不愿具名的断头户或检举人片面之词,仅给予珑山林1、2次到会说明机会,且未深入调查询问,调查过程草率实难令人信服。

此外,珑山林企业认为,公平会的“委员会”并未给予珑山林企业有直接说明机会,仅以承办人员报告为据,即做出如此重大裁罚,委员会的决议显然深受承办人员报告影响,究竟公平会认定违法的标准与裁罚标准何在,珑山林企业认为未受公平待遇。

珑山林表示,待收到处分书后,将依法提起行政救济程序以捍卫信誉,经公平审判后,将尊重司法机关最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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