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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贪法官交保 特侦组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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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8日电)台北地方法院昨裁定涉贪的前法官蔡光治、陈荣和、律师邱创舜等5被告交保。特侦组认为,被告有逃亡、串证之虞,交保有碍日后审判,有损司法威信,今天提起抗告。

特侦组侦办正己专案,发现遭控贪污的前立委何智辉涉行贿前高院法官陈荣和、李春地等人以求脱罪,去年11月起诉13名被告,并羁押陈荣和、蔡光治、邱创舜段美月夫妇、女子黄赖瑞珍等人。

台北地方法院昨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虽何智辉逃亡在外,但5人没延押必要,裁定各以新台币60万到20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但特侦组认为,5人交保后将有逃亡、串证之虞,今提起抗告。

特侦组举涉贪的前法官李东颖、张炳龙交保后弃保潜逃的前例,认为陈荣和、蔡光治2人罪证明确,以2人职司司法审判数十年经验,必定知道未来将遭判重刑;若2人交保,将有逃亡之虞,恐使日后难以审判或执行,严重损害司法威信。

特侦组并认为,黄赖瑞珍、被告邱茂荣与李春地遭押时均利用机会串供,再加上何智辉曾与蔡光治多次支开他人商讨行贿进度、对策,详细行贿过程只有蔡光治与何智辉最清楚,若轻易让被告交保,将使被告更易于勾串,妨碍诉讼进行。

此外,特侦组指出,蔡光治为何智辉居间协调,黄赖瑞珍供词也极力维护蔡,2人关系可比拟夫妻,也有串供之虞;而陈荣和对于办公室遭搜出200多万元现金,却对现金来源交代不清,并与蔡光治说法有出入。特侦组因而提起抗告,请求高院撤销原裁定,并自为裁定延押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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