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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味丹公司完成农损赔偿

【大纪元1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方沛清河内13日专电)“越南通讯社”今天引述驻越南味丹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报导,味丹公司已向同奈、头顿、胡志明市3省市付清第2次农业损害赔偿金,金额是1090亿越盾(约545万美元)。

之前,味丹答应按受害农民要求赔偿2200亿越盾(约1100万美元),其中同奈省(Dong Nai)获得近600万美元,头顿省(Ba Ria–Vung Tau)获得268万美元,胡志明市得到228.5万美元。味丹公司已完成全部赔偿义务。

除付给农民的赔偿金外,味丹还为这三省市付出7万5000美元(每省/市2万5000美元),这是审查、分析、评价环境污染程度的费用、咨询费以及若干其他有关解决味丹案件的费用。

味丹把第2次赔偿金交给3省市的有关人员后,胡志明市承诺在1月15日之前分发赔偿金给人民。同奈省与头顿省也表达,将尽早让人民拿到赔偿金。

味丹在2007年间,因排放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废水入市崴河(Thi Vai River)河,而被检举,并遭受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