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放山寨人民币 农民宁要土地耕种

【大纪元9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乔琪综合报导) 四川宜宾喜捷镇红楼梦村村委会将拖欠农民的土地款以代金券发给农民,这种山寨人民币,要等到60多岁才可换成现金。面对难以兑现的代金券,失地农民说出了心声:想要回土地耕种。

据《中国之声》报导,四川宜宾喜捷镇红楼梦村的村委会把多年来拖欠农民的400万元土地款印成了精美的代金券发给了农民,这些代金券可以在该村内转让、赠予,还可以继承。但如果想换成真币却要等到60多岁。

代金券印制精美,有类似人民币的防伪花纹,也印有编码,面值也分别用大写的汉字和小写的阿拉伯数字显示。人民币上印有“中国人民银行”的字样,这些代金券上印的则是“红楼梦村民委员会”,券面上盖有村委会公章。代金券背面的说明:此券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转让、继承、赠与”,但没有标注兑换的时间和有效期限。


镇政府2006年12月7日批示同意发放代金券(网路图片)

据介绍,村里的红楼梦酒厂是集体企业,使用该村集体土地,厂区面积347.76亩。2004年,上届村委会把酒厂以400万元,转让给了成都老渔翁餐饮发展有限公司。但这笔钱没有发给村民,而是原封不动的借给了老渔翁公司,签订协议时,全村共有941人拥有土地,每人可分4250.8元,村委会想出了印制代金券的点子,经上报喜捷镇镇政府,镇政府于2006年12月7日批示同意印制代金券。

据领领导说,这批代金券是2005年左右印制发行的,总额为400万元,共有941张分发到村民手中,有人称之为山寨人民币。目前,只有66岁以上的人兑换到了现金。有村民质疑说:这一届村委发行的代金券,但是下届村委会承认吗?也有的村民表示无法接受,年纪轻的要等到60多岁才能兑现,到时不能兑现又如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法律界人士称,发行代金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它只能起到一个债权证明的作用。

现在该土地已经是国有土地,红楼梦酒业公司拥有使用权,但村民们皆说何时移转他们并不知情。从2005年起该酒厂就围起了围墙,不再允许农民耕种,大片土地一直荒芜至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有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村民们说,他们农民是靠种庄稼为生的,他们想要回他们的土地,继续耕种。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组图:开心的“瓶瓶女娃” 让网友心酸落泪
盘点中国10大外逃贪官
京藏高速堵车 村民发财
新疆无预警大雪 低温1℃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