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缴12亿 华航燃油附加费和解

【大纪元9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赵晓慧台北27日电)华航因在美国收取货运燃油附加费,5年前被美国司法部调查,今天宣布达成和解,和解金4000万美元,约新台币12亿多元,但华航强调不会造成财务影响。

华航表示,2000年的航油成本升高,货运航空业者收取“货运燃油附加费”,以补贴燃油成本。

当时国际航空组织 (IATA)已停止主导货运燃油附加费的计算机制,各航空公司只好参酌这个机制,配合参考同业订价,自行订出市场可接受的合理收费额度。

美国司法部(DOJ, Department of Justice)在2006年2月针对全球各航空公司这种做法,展开反托辣斯法的调查。

华航表示,从美国司法部展开调查之后,华航都充分配合,获得美国司法部信任,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和解金约4000万美元,并以5年分6期支付,但仍需等待美国法院最后判决才能定案。

若按照今天1美元兑新台币31.47元汇率计算,这一笔4000万美元的和解金,折合新台币约12.59亿元。

华航发言人刘国芊表示,华航已转亏为盈,依照目前财务状况,这一笔和解金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1年约支出500至800万美元,不会对华航财务造成任何影响。

目前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有16家航空公司,多是飞往美国货运量较大的航空公司,包括德航、英航、韩航、澳航、日航、法航、荷航、国泰、韩亚航、西北航空等。

航空界人士表示,英航、韩航、法航、荷航因货运量较大,每家和解金额高达3亿美元,相比之下华航的和解金额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刘国芊表示,这个调查案是个“意外”,为了避免类似情形再发生,华航已在2006年11月建立货运燃油附加费计算机制,作为货运燃油附加费收费基础。

此外,华航也开始加强相关主管及营业人员的法律训练,以保障公司与员工权益,现在反托辣斯法已成为华航国内外经理人职前训练的必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