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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反托拉斯延伸至亚洲企业

【大纪元9月11日讯】编者按:随着友达三名高层在美遭留置,美国司法部展开反托拉斯调查的话题再度在台引爆话题。台湾厂商应学习韩国、日本厂商,设立停损点,缴付罚款,避免损失继续扩大。

吃饭喝茶、互通商情,由“人情世故”建构出的独特商场文化,在美反托拉斯法的触角延伸到亚洲之际,成为继智慧财产权法、对知识产权的严厉保障后,对亚洲企业的又一次重要教训。

首波4大DRAM厂

从2002年开始历经三年,美国司法部针对全球4大DRAM(动态随机存取记忆体)厂:美商美光(Micron)、南韩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海力士(Hynix)和德国英飞凌(Infineon)联手操控价格的“DRAM价格反垄断案”进行调查。

2000年科技产业泡沫化,全球个人电脑需求大幅减弱,DRAM产值从2000年的288亿美元大幅滑落至2001年的112亿美元,但2001年底,DRAM价格快速上涨,半年内价格涨逾三倍,美国司法部调查发现,上述4大DRAM厂涉嫌联合操控价格,导致戴尔、惠普、苹果、IBM、与捷威等PC厂面临营运损失。

因此美国司法部展开反托拉斯调查,于2002年6月向三星、美光、海力士与英飞凌等一线DRAM大厂发出传票,控告其联合垄断价格的行为。

当时,美商美光公司头一个认罪,透过协商管道提供资料,2004年转作污点证人,并与美国司法部门合作,获得免起诉,成为海力士、三星高层日后被判刑的关键因素。

海力士则在2005年4月坦承联合垄断市场和操纵价格,被罚锾1.85亿美元。同年10月,三星电子被判联合操纵DRAM市场的罪名,支付3亿美元罚锾。海力士和三星两大厂高层主管,因此服刑七至八个月不等。

横扫亚洲面板业者



美国司法部从2006年底再展开大规模调查,对象是亚洲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液晶显示器)面板业者,特别是竞争激烈的日、韩、台大厂,从2001年至2006年涉嫌操控全球LCD面板价格。

从韩国三星最早认罪并转为污点证人开始,截至目前为止,对相关面板业者的罚款金额达8.6

亿美元、并有11名主管遭起诉,六家亚洲公司已认罪或同意认罪,已缴纳数亿美元罚金,包括南韩LG Display、日本夏普、日立旗下子公司Hitachi Displays、爱普生映像元器件公司、台湾华映和奇美电,其中LGD罚金高达4亿美元,是美国第二大反托拉斯罚款金额。台湾奇美电也交了2.2亿美元罚款,且有高阶经理人前往美国服刑,华映罚款达6500万美元。

与三星、LG并列全球三大NB面板供应商的台湾大型面板——友达,决定面对这起控诉,力抗到底。公司三名高阶主管:友达集团副董事长陈炫彬、总经理陈来助与佳世达总经理熊晖,日前赴美出席审前程序庭时,遭旧金山联邦法院法官判决没收护照,目前三人虽然行动自由,但活动范围受到限制,据了解,旧金山联邦法院已经开庭三至四次,但因检察官继续上诉,让三名高层无法返台。

友达辩护律师纳杜尔(Chirstopher A. Nedeau)表示,虽然先前曾有奇美、华映等公司认罪协商,承认违反反托拉斯法,涉及联合垄断,但友达绝未涉入其中,因此不会采取同样的行动。

东西文化的差异

有经济学家指出,友达坚持打这官司可能面临多种困境,首先,最显着的是东西方商场文化的不同,亚洲企业习以为常的“人情世故”,如商场上企业高层聚在一起吃饭、寒暄中,对于价格或市场讯息的谈论,以及对于美国反托拉斯规范的轻忽或一无所知,容易留下把柄而触法。

尤其,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其参议员任内,对反托拉斯的管制就有相当的认同,就任总统后,延揽多位专研反托拉斯的经济和法律学者进入司法部。

此外,而美国反托拉斯的触角伸向亚洲,也和亚洲公司日渐壮大、经济规模足以支付庞大的反托拉斯赔偿金,增加美国律师兴讼诱因。若有任何价格上的风吹草动,将主动出击,可以预见未来有关价格操纵的诉讼将层出不穷。

美国宾州费城爵硕大学(Drexel University)商学院教授谢田指出,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并非针对某个特定国家或是企业的,而是站在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举例来说,如果台日韩三家面板大厂占据90%的美国市场,这三家厂商如果联合定价,剩下的10%的小厂商也不起作用,因为他们提供的面板数量不够康柏或惠普这些大公司的需要,他只能找这几家大公司,但因垄断所必须支付的价格较高,最终这价格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恰恰就是反托拉斯法要打破的。

此外,谢田也以亲身的例子,说明东西方文化对于价格协商的不同。大家或许觉得吃吃饭,没有什么,他曾经在美国一家家俱连锁店担任经理,当时,他们对面是一家全美很大型的家俱连锁店,他当时就不可能打通电话或发个私人的电子邮件,问问对方某个家俱标价多少。“我们作为经理人非常小心,想都不敢想,更别说去做了。”

谢田说,这说明在一个非常发达的商业社会,价格操纵或是组成托拉斯也好,这些行为完全都是违法的,不可能发生的,“如果台湾公司意识到东西方文化的差别,以为互相吃吃饭、喝酒吃茶不可能触犯法律的话,通过这次教训,会学得更好一点。”

从教训中学习

值得关注的是,有媒体评论说,中国近期也常受到反倾销的控诉,两岸业者应联合向美行政部门或国会提出诉求,对抗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气氛日益浓厚。

谢田提醒,中国大陆的国有企业是最臭名昭著的,不按国际惯例、不按法律条文行事,在中国就是一个垄断集团,是官僚商人的垄断集团,习惯以垄断行为来剥削人民的利益。实际上,中国人民在很多服务上,如电讯和航空等,深受中国国企垄断之苦,没有自由竞争,所以价格上涨,所以中国人不论上网或搭乘飞机,都承受着很高很高的价格,因为缺乏竞争对象。

因此,在保障自由竞争的天平上,谢田建议,还是倾向于美国,尽量避免受到中国民族主义的煽风点火,建议台湾公司反思是否有任何价格操纵,或私下的商议,他提醒“东方人可能觉得私下的交流,或是大家通通讯,定个最低价格不要紧,这个想法在东方可能是对的,但是在西方却是错误的,像在美国比较发达的市场,可能是违法的。”若真有类似的情况,建议台湾厂商学习韩国、日本厂商,学习这项教训,设立停损点,缴付罚款,避免损失继续扩大。◇

本文转自第188期《新纪元周刊》“焦点新闻”栏目

http://mag.epochtimes.com/gb/190/84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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