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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县负债重 每人背债3.6万

【大纪元8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泰花莲县24日电)花莲县议会临时会今天进行98年度花莲县总决算审议,依据审计部花莲县审计室的审核结果,花莲长、短期债务未偿余额累计高达新台币124亿元,每名县民平均背债约3.6万元。

花莲县长傅崑萁上任不久,就关切花莲县政府财政状况。他初步了解后,很无奈地说,“打开县库,里面只有一些碎银子和一大叠账单。”

审计部花莲县审计室主任梁勋烈在花莲县议会简报总决算审核结果时指出,花莲县公共债务逐年扩张,已濒临举债上限。

他指出,截至98年度为止,花莲县 1年期以上债务达76亿余元,短期借款达39亿元、临时借款或透支金额达 9亿余元,总计长、短期债务未偿余额累计高达 124亿余元;如果再加计潜藏性债务,负债总额更高达 132 亿元。

他说,98年度债务未偿余额比上一年度的 110亿余元增加约13亿余元,增加幅度达12.61%,未超过公共债务法规定的举债上限。

不过,平均每名花莲县民背负 3.6万元的县债,且全县负债总额为资产总额的2.67倍,在高度财务杠杆运作下,财政压力日益沉重、收支严重失衡,并排挤其它施政支出,已影响财政稳健发展。

98年度县总决算审核结果,引发花莲县议员的忧虑及质疑,要求花莲县政府积极以量入为出的精神妥善控制支出规模和项目;另对行政罚锾、县有地租金和使用补偿金等自有财源,应加强清查催缴以充裕县库。

花莲县议会在审议后决议,依据审核报告照案通过,并要求花莲县府应检讨落实改善财政作为,避免财政更加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