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子被迫离职 加公务员六年赢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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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苏珊渥太华报导】因雇主不提供合适的工作时间,加拿大边境服务处的菲安娜‧约翰斯统(Fiona Johnstone)被迫在生育第一个孩子后放弃了自己的全职工作。2004年,她将昔日雇主告上法庭。上周五(8月6日),加拿大人权仲裁法庭裁决约翰斯统获胜,认定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对她及类似因家庭需要而要求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犯了歧视罪。

产后要求调整工作时间

约翰斯统曾是伦多皮尔森(Pearson)机场的一名全职雇员。在2003年生育第一个孩子之前,一直在那里保持着良好的工作记录。

在2003年产假前和04年产假后,她都曾询问雇主,是否可以在产假后调整自己的工作时段,比如一周固定3个连续13小时的班次,并表示不在乎排班的起始时间。

约翰斯统之所以如此要求,是为了能在一周剩余的4天里照顾她的孩子,同时保住这份全职工作和最大额度的退休金。她解释道,因为上班时间不固定,无法将孩子送入公立或私立的托儿所,但她的家人可以帮她照顾3天孩子。

她也曾提出每周工作3天、每天12 小时的方案,虽然会降为兼职,但这个方案对她的养老金影响较小。

其他员工有先例

她的雇主拒绝了她的要求,表示加拿大边境服务处有一项不成文的规定:不向那些因照顾小孩而要求特殊班次的员工提供全职工作,同时列出了另一份工作安排 —— 每周工作4天,3天10小时,1天4小时。

约翰斯统对此提出异议,她指出,边境服务处一直以来,对因生病、宗教,或涉及小孩的医疗问题而要求特殊排班的员工一概满足要求。“我要求边境服务处对这项政策给予详细的解释并要求恢复以前的全职职位,但他们拒绝了,而且没有给出一个充份的理由。”

约翰斯统是2007 年举家搬到渥太华的,当时她的丈夫,也是一名边界服务官员,因工作调动到了渥太华。

仲裁法庭认为她有理,因为雇主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案例能说明,更改工作时间以适应约翰斯统的需要会因此带来过多的麻烦。

PSAC主管:仲裁有助雇员

依据仲裁结果,边境服务处须支付约翰斯统35,000元赔偿费,另加特别精神补偿,以及从2004年起至今,约翰斯统因失去全职工作所损失的工资和福利,外加利息。

加拿大公务员联盟(Public Service Alliance of Canada)主席约翰‧戈登(John Gordon)认为,这次的仲裁为将来类似的案例设置了先例。

“我们从加拿大人权仲裁法庭的决定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当员工因照顾家庭而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时,雇主有义务尽力给予配合,”戈登说,“我想这一决定将在未来帮助很多有类似情况的人。”

约翰斯统从2008 年起就在家做全职妈妈,她表示很高兴磨难终于结束而且决定对她有利。“我始终有胜诉的信心,所以我并没有感到意外,”她说,“它对我只是一种解脱而已。”

加拿大边境服务处有30天的期限可以进行上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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