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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己二波 检再搜一法官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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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林长顺台北11日电)检调侦办台湾高等法院法官疑收贿案,今天发动第2波大规模侦查行动。检调搜索高院法官杨炳祯、律师邱创舜的住处,初步了解,调查行动与前法官张炳龙收贿案逆转有关。

特侦组与台北地检署今天指挥调查局北机站、台北县调查站等单位,搜索台北、桃园、新竹共18处据点,包括杨、邱住处、关系人住所、办公处所,拘提犯罪嫌疑人5名、传唤约谈19人到案作证。

高院发言人陈晴教证实,高院法官杨炳祯住处遭搜索;高院并发布新闻稿强调,充分尊重检察官依法行使侦查权,杨炳祯一事将提报明天高院法官自律委员会讨论后续处理。

但杨炳祯本人则否认被搜索;他下午不满地表示,自己没有遭约谈,住处也没遭搜索。

特侦组与台北地检署7月间侦办前苗栗县长何智辉为“铜锣案”脱罪,行贿高院法官陈荣和、李春地、蔡光治等人,3名法官已遭收押。

检调发现,蔡光治5年前曾承审前花莲高分院法官张炳龙收贿案更四审,将张炳龙由一审12年改判为无罪,判决理由疑点重重,怀疑蔡光治在张炳龙案另涉贪渎,将本案列为“正己专案”第二波重点查察对像,展开搜证调查。

张炳龙于民国85年间被控收受郭姓当事人新台币30万元贿款,承诺将另一造从无罪改判有罪。但张炳龙未判决就被调离花莲,郭姓当事人随后要求张还款,张炳龙透过律师邱创舜返还本息37万余元。

检调发现,历次审理均认定张炳龙收贿,但更四审却认为是邱创舜擅自出资帮张炳龙处理事情,改判张炳龙无罪。张炳龙由“被告”一转而成“被害人”。至于杨炳祯所涉案情的部分,目前仍待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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