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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最低工资条例草案昨恢复二读

【大纪元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郑丽驹香港报道)香港立法会昨日恢复二读辩论《最低工资条例草案》,政府及议员提出34个修正案,预计要讨论3日,才会三读表决。预料主体法案会顺利通过,但具体最低工资水平还要等待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制订。

立法会昨日展开最低工资主体法例草案辩论,28名发言议员,大部分支持最低工资立法。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提出修正案,建议每两年检讨最低工资水平;另外9名议员亦提出修正案,包括要求每年检讨最低工资水平、最低工资不应低于综援水平、以及将外籍家庭佣工纳入保障范围等。

职工盟李卓人发言时情绪激动,多度哽咽地说,由黑头发等到白头发,局长由有头发等到无头发,争取最低工资立法已经12年。李卓人希望争取将最低工资水平,定在时薪33元。李卓人又指,最低工资成功立法,证明港人的良心能够战胜自由巿场,当全世界都有最低工资,香港亦能够做到。

议员批政府“留一手”

公民党梁家杰则批评政府在最低工资“留有一手”,包括不容许立法会修改最低工资水平,以及不愿每年检讨一次。他指,制订最低工资水平时,不以生活水平或高于综援水平为指标是不合理。民主党刘慧卿说,劳工是商界的伙伴,本港员工对雇主忠诚度低,可能与受尽剥削的工作环境有关,政府必须保证最低工资水平不会订得太低,以免引起社会震荡。

亦有议员不满特首委任的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独立议员郑家富批评特首亲疏有别,找无良雇主做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令最低工资冻过水。议员张国柱亦指出,现时最低工资草案仍有很多不公平地方未解决,包括最低工资委员会黑箱作业,劳工界代表只得3人,而且委员全由特首委任,令资方和学者站在同一阵线。

自由党主席刘健仪在辩论时则称,该党认为最低工资推行之初不宜过高,应由时薪24元开始。最低工资推行后再检讨,有需要时才作调高。而商界林健锋担心通过法例后,员工薪酬开支大增,加重经营压力,令投资者却步,建议参考英国做法,将最低工资水平由低订起,避免对中小企造成太大冲击。

立法会昨日经过7小时的辩论,仍未完成《最低工资条例草案》二读辩论,今日会继续。

多个劳工团体立法会外请愿

多个劳工团体则在立法会外请愿,他们要求将最低工资定于每小时33元及每年检讨一次,保障工人生活。亦有外佣团体亦到场,要求将外佣纳入最低工资保障。

在场外抗议的职工盟副主席张丽霞表示,每年检讨最低工资的要求合理,因为可因应通胀水平,对劳资双方都好。她又表示,33元的工资水平是工人最起码的待遇,因为现时工人的工资水平与20年前无异,基层市民已经挨不下去。她相信立法初期会有一些动荡,初步需要有适应期,但认为企业仍有足够空间可调整工资。

张丽霞表示,大企业年年赚几百亿,不相信订立33元时薪水平会引致公司会栽员倒闭,又指出现时的营商成本主要是租金和地价,政府有责任去平衡和压抑现时的极端问题。她又指出,政府部分外判工种或合约工的工资,比他们视为不合格的私人企业还低,中间存在剥削情况,批评政府卸责,罔顾市民的生活和权益。

她又说,现今年轻人找不到工作,是因为现在出路较以前越来越少。她认为香港其实可发展得更多元化,不一定要走向知识形经济,很多行业亦不可缺少,无奈政府没有视野为每个阶层设有阶梯。

港九拯溺员工会总干事郭绍杰则表示,早前有一名救生员在家自杀,原因是判上判令他被拖欠人工,家中出现经济问题。他表示,现在私人的救生员已被压价到28元。

郭绍杰指出,零售业和中小企的最大开支其实是租金,成本比人工重得多。他批评大地产商垄断全港屋租,是最大剥削者,而功能组别和保皇党垄断议会和政府,导致严重官商勾结情况。他指要有民主,房屋、医疗、交通和劳工等很多才会真正得到解决。

小商户忧竞争力下降

亦有店铺老板认为,如33元最低工资成为法例,反而对打工仔不利。侯老板表示,从雇主角度,有员工符合33元时薪的价值,但亦有员工低过33元的价值,如老板认为员工工作表现不值33元,就可能会解雇员工。

他又表示,现时两间超级市场在全港形成垄断,其它细店铺已不够条件竞争,而最低工资会令小商户竞争力进一步下降,形成社会不平衡。

珠宝店负责人曾小姐亦认为33元最低工资水平不可取,担心会降低商户竞争能力。她指出,作为老板要找生意和交租,也很困难,政府需和地产商研究,解决租金太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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