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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拟设保监局向经纪发牌

【大纪元7月13日讯】(大纪元综合报道)香港政府昨日发表咨询文件,建议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取代保险业监理处,以加强对保险业规管,及对保单持有人的保障。并展开3个月的咨询,期望在明年向立法会提交成立保监局的条例草案。消费者委员会表示欢迎政府建议监管保险业,而业界就表示对政府建议持开放态度。

咨询文件建议赋予保监局发牌、日常监察和调查,以及惩处违规行为等监管权力。所有保险中介人必须取得由保监局发出的牌照,才可销售保险产品。而银行的职员亦须获保监局发牌,才可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经纪及投保人士须分担保监局的营运费用,保险公司及经纪,须缴付定额牌照费;保险客户则须缴付相等于保费0.1%的征费。

咨询文件同时建议成立主要由非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会、法定的上诉审裁处,以及独立的程序覆检委员会。

消委会表示,欢迎政府建议监管保险业。消委会今年首6个月已收到近170宗关于保险业的投诉,过去两年亦分别有400多宗。消委会指成立独立的监管机构规管保险从业员,比现时自我监管的做法更有效,亦都有更高的认受性。

保险业联会对政府建议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持开放态度。立法会保险业界议员则指出,现时对业界的投诉主要涉及销售手法,现时不同的保险中介人受3个不同机构监管,将来若成立保监局,会有统一的标准。他又说,目前大约有6万名保险中介人,相信保监局牌照的资格与现时分别不大,对业界并无大影响。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指,现时保险业透过多个业内组织自我监管,有别于国际市场,认为成立独立的保险业监管局,有助增强对投保人士保障,亦可强化行业规管。

政府希望在完成咨询后,明年就成立保监局的建议,向立会提交条例草案,包括要修订保险公司条件,最快2013年成立保监局。当局为成立保监局将提供一笔过5亿元拨款,其中约3亿元用作补贴首5年的营运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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