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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贿选 屏县议长500万交保

【大纪元7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1日电)屏东县议会议长选举贿选案,屏东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议长林清都被求刑7年6个月,下午屏东地方法院开羁押庭审理,法官以羁押原因消失,裁定林清都以新台币500万元交保。

林清都从今年3月羁押至今,屏东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后,将贿选案与林清都一并移送屏东地院,下午,法院开羁押庭审理,最后,裁定500万元交保。

林清都与议员潘裕隆竞争议长,去年底由议员曾义雄物色行贿的议员,并由议会司机及林清都的助理,载着500万元现金及曾义雄,一一将行贿金交到每名议员手上,每人50万元。

法院表示,裁定交保金500万元,是衡量案情的轻重与林清都的财力。

林清都在羁押庭审理时,林的家人与辩护律师已准备可能裁定交保的钱,在庭外等待,法院裁定后,律师马上办理交保手续,被羁押4个月的林清都随即走出法院大门,搭车离去,不愿回答记者任何问题。

林清都被屏东地检署起诉,求刑7年6个月并科罚金600万元,同案被起诉的还有曾义雄等8名议员、议会司机及林清都的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