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关系

ECFA怎么审?吴敦义:不能修内容

【大纪元7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1 日电)立法院对如何审议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有不同意见,行政院长吴敦义今天说,ECFA性质、相貌与状况“长得像条约”,立法院有权全部否决,但不能只修改其中一条。

吴敦义上午于行政院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依宪法与大法官解释,ECFA不是条约,条约是国家对国家签订,有些协定则是国家对世界组织。依宪法,不能视ECFA为条约。

他说,若视ECFA为条约,的确与宪法及大法官解释不同,但ECFA“长得像条约”。ECFA不是国内法,也不是预算,预算与国内法可逐条审议修正或删减,但与中国大陆签的协议很费苦心,立法院有权否决,“全部打叉不通过,我们尊重服从”,但不能只从中挑一条税率或修改任何一个东西,否则整个都废掉了。

至于美国与欧洲联盟肯定两岸签订ECFA,吴敦义表示,谢谢他们,但与其他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或与美国签订台美贸易暨投资架构协定(TIFA)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他说,这种事不能追逐量,不是签了就绝对有利,有些签了,在农业与工业产品有重叠性,强大竞争造成冲击,签了不见得有利,要慎重挑选是否具互补性,否则愈签愈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