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小吃店空污罚锾大降 5000元起跳

【大纪元6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先凤台北9日电)环保署今天发布解释令,免依商业登记法申请登记的摊贩,及每月销售额未达营业税起征点8万元的小规模餐饮业,若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罚锾从10万元起跳,降为5000元起跳。

环保署表示,摊贩、小吃店等小型餐饮业者,若被环保机关稽查确认散布油烟或恶臭污染环境,比照工厂、养猪场、大型机构等工商场厂罚锾额度,需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罚锾;对小型餐饮业者不太公平,会加重负担,影响生计,且不易达到督促改善效果。

环保署说,上述小规模餐饮业者未来若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将依污染情节,处5000元至10万元罚锾。

环保署空气品质保护及噪音管制处科长高增新受访表示,2009年环保单位接获检举而稽查的餐饮业有1万7500多件,包括烤鸡排摊、面包店、臭豆腐摊等;但因罚锾金额高,执行的环保单位开罚案例不多,主因在于不符比例原则。

环保署指出,依行政罚法第18条第1项规定,裁处罚锾,应审酌违反行政法上义务行为应受责难程度、所生影响及因违反行政法上义务所得之利益,并得考量受处罚者的资力。

不过,环保署表示,民众如果发现有餐饮业者排放油烟或恶臭,或是直接将油烟排到下水道,可拨24小时免费报案专线0800-066-666,向当地环保机关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