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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各类补习班林立 却不受补教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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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力仁、林晓云、林毅璋/台北报导〕台湾有美容、按摩、算命等各种补习班林立,但都不在台湾教育部“补习教育法”规范之列,消费者权益缺乏保障,发生纠纷也难以要求退费,例如台南市爆发有“心智研究机构”逼迫孩童吞火疑案,就因处于法令灰色地带而无法开罚;消基会要求教育部尽速从宽认定“补习班”定义,将各式短期补习课程纳入管理。

消基会要求从宽认定 好纳入管理

但台湾教育部强调,民间开设补习课程是经济部核准,经济部应该负起管理责任;台湾经济部则认为,补习班应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教育部 )管理。面对两部会各说各话,消保会将邀集教育部、经济部协商,彻底厘清补教业的管理漏洞及灰色地带。

去年台南市爆发麦得国际心智研究机构涉体罚逼迫孩童吞火疑案,台南市教育处依“补习及进修教育法”函令停止招生,并开罚五万元,麦得不服,向教育部提诉愿于日前获得胜诉,教育部理由是麦得并非补教法定义中的“补习班”,无法依补教法处罚。

依此类推,近年来随着社会变迁兴起补习课程,都不在“补教法”规范之列,如果发生类似麦得事件,地方政府再严厉裁罚,业者只要向中央提出诉愿,裁罚还是会撤销,形成行政法层面“无法可罚”窘境。

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表示,随便问问民众,都会认为坊间教美容、按摩、算命的,还有各类心理成长课程,都是补习教育的一环,现在主管机关不明,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教育部应从宽认定,纳入管理,不应该把责任都推给经济部。

对于罔顾消费者权益指控,教育部社教司反弹,指补习班是特许制,由县市政府审查核准。但民间公司开设补习课程,并非特许,是经济部核准,经济部应该管理和订定罚则。以麦得事件为例,地方政府求方便,援用罚则明确的补教法处罚为张冠李戴,因此教育部撤销处分。

台湾经济部商业司则反驳,补教业未取得政府许可执照,从事业务行为就已经违法,教育部可予以处罚,这与“公司法”无关,若公司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涉及危害人身安全,应回归到“儿少法”或“刑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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