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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照法公听会 整合立法无共识

【大纪元4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22日电)立法院今天召开“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公听会,与会学者、专家和各方代表意见分歧,对于要不要整合立法、相关配套措施等都没有共识。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召开“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公听会,教育部次长陈益兴出席。

依据教育部“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把 0岁到12岁儿童教育与照顾等,全部纳入管理规范;除了0 到2岁的托婴中心、居家照顾由社政部门主管外,2岁到12岁的幼儿园及民间课后照顾中心由教育部主管。

国立台北护理学院婴幼儿保育学系教授杨金宝表示,儿照法应该做好孩子出生后到小学前的托育照顾,规范清楚,才能使家长安心;不过,幼保师资劳动待遇过低问题要解决,“1个月新台币1万8000,怎么活?”

依草案内容,短期补习班开设安亲班将纳入儿照法管理范围。台北市儿童托教协会理事长陈文贤认为,补习班开设安亲班,不要纳入儿照法规范,应该纳入补习及进修教育法。

教保服务行动联盟召集人王淑英表示,希望法能不溯既往,保障教保人员的工作权益及资格,反对被迫做不必要的重复进修;同时要改善教保人员工作条件,让优质教保人员留任,使教保人员不再沦为低薪资、低福利、高劳动者。

高雄县保育人员职业工会表示,由于教保人员薪资过低,不少人每月薪资不到 2万元。儿照法应明列有关保障教保人员薪资福利条件的相关规定,规划友善、合理的工作环境及条件,吸引未来的幼保科系学生投入教保职场,以免造成教保人力断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