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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诈骗客户保费判监

【大纪元4月20日讯】一名前保险经纪诈骗客户36万元保费,昨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狱16个月。裁判官指,被告的行为严重破坏诚信,而且长时间犯案,必须判处入狱。

案情指,32岁的被告,02至03年任职纽约人寿,期间为其胞姊及她当时的男朋友安排,各自购买一份人寿保险,两份保单每月供款额为1万元,透过银行转账至被告或其胞姊的账户。被告03年离职时没有通知胞姊男友,令他继续付款,保单在04年被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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