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批房屋修订条例偏袒大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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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香港报道)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昨午开会,有20多个民间团体出席会议,讨论租户与业主之间的有关问题。团体指,政府04年修订的“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对租户造成被迫迁,无房住等基本生活问题。认为政府是偏袒大财团,要求政府尽快检讨并定出时间表。会议开始时,议员和几个团体首先为土瓜湾马头围道塌楼意外死者默哀1分钟。

西营盘住屋权益关注组联络人钟贞霞说:“我在西营盘住了几十年了,和业主的关系很好,相安无事。但04年7月9日,《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修改之后,即刻就被地产商收购我的楼宇。我第一次被人迫迁,当时只是给我一个月的通知期,但是我们真的没能力搬,因为我是一个单亲家庭,和三个女儿住在旧的唐楼。租约期满就要搬。”

钟贞霞质疑,在修订的条例下,一个月就可合法迫迁,政府是不负责任。“政府放宽租金管制,就是取消了租客住屋权,一个月可迫迁,业主或地产免了搬迁赔偿,甚至市建局及地政处也不能阻止迫迁,而迫迁后政府也不用处理安置与赔偿,法官感到同情,也只能依例而判,业主或地产商不安排土地审裁处,因必然胜诉而有租客补偿律师费用。”

望能尽快申请公屋

钟贞霞表示听说一位街坊申请公屋26年都没有申请到,感到震惊。“我们普罗市民如果租不起这么贵租的房子,要申请公屋要等20几年!”她希望政府进行检讨,让他们能尽快申请到公屋,可以“有瓦遮头”。

太陞楼关注组代表李宝珠说:“政府和港铁为在港岛区兴建西港岛线,07年10月为太陞楼业主及租客做了第一次人口冻结登记,一些贪婪的业主以为这样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而利用修订条例向租客迫迁。业主只有一个月通知就可以让租客搬走,而不需要任何理由及赔偿。我们查询政府各部门,回复是无能为力。”

对此,地政署及房屋署则回应,因宪报还未颁报,楼宇未成为官地,租客没有权力被安排上公屋或有任何补偿。李宝珠说:“有的业主更要告到上区域法院。法官也只有以例而判,租客就败诉,还要赔偿9,000多元堂费。相信迫迁陆续有来。”

李宝珠又说:“胡锦涛及曾荫权经常强调要‘以民为本’,但这个影响民生的条例过了5年多都不进行检讨及修改,究竟政府如何实施‘以民为本’呢?”她希望政府对该条例尽快做出相应补救措施,还市民住屋权。

香港房屋经理学会佘泰基先生建议政府重新订立租金管制条例及订立租住权保障,保障足可利益。

政府应尽责保障弱势社群

由多个旧区社工组成的关注旧区住屋权益社工联席代表王琼澧先生说,接到不少租客投诉,包括租客的迫迁、大幅加租等。“联席认为,公平公议的法例不应该偏袒发展商,亦都应平衡不同团体的利益。政府有责任为弱势社群做出保障。”

青年关怀弱势联席干事朱国梁先生表示,好多人指重建可以提供就业机会,租客可以上楼,事实未必如此,原因是市建局制度的问题,是政府制造出来的。“自2004 年租务条例改动后,业主只需给予租户1个月的通知,便何迫使租客搬迁,租客难于在1个月内寻找新住所。市建局无视租客被迫迁,重建区的住户仍然陆续被迫上法庭,严重打扰居民的生活安宁。”他建议政府应正视迫迁问题,并制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让居民不致流离失所。

代表业主的香港业主会佘庆云会长表示,每次来立法会都是不开心的。刚才听到很多痛苦的声音。“我代表的是低下阶层向我们求助的小业主。业主和租客之间有好多矛盾产生,根源是政府没有安置新楼给他们。”

要求回应 不应打官腔

民主党房屋小组召集人张贤登表示,政府到底有没有调查,这几年来这一类因为租管设施之后,但得不到安全网照顾的人情况如何呢?他认为政府应该加快安排这些住在旧楼等的人入住公屋。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邱诚武回应时表示,政府对于安置居民,有一贯的做法,他们已回应居民的需求。并指政府关注现行公屋申请的资格,市区重建局重建计划有关租户的保障安排等。会从整体上考虑,并安排有关事项及将团体提出的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

街工梁耀忠议员批评说,租客及业主所反映出来的心声,是真实的。一些租户的情况更加严重,政府应真正回应他们的要求,不应打官腔,应有实质的建议。“借着这个阶段,政府应重新检讨怎么协助一班基层的租户,尤其住在旧唐楼的租户及小业主,解决他们居住的困难,尽快安排公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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