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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铭:检察权先入宪 才谈检察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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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安芷娴、陈亦伟台北1 日电)检察总长被提名人、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今天表示,检察官不若法官,有宪法位阶的保障,检察权若也能入宪,他不反对订定检察官法草案,让检察官更能放手打击犯罪。

法务部今天举行98年年终记者会,以“从民众需要处着手”做为主轴。记者会场并以援引自宋代“戒石铭”的内容为背景;法务部长王清峰、黄世铭在背景前举行记者会,相当醒目。

目前司法院正推动制订“法官法”草案,提升案件审理品质、增加评鉴机制汰除不适任法官,并藉由立法,确保法官相关权益。但司法院版本只规定检察官“准用”法官法,法务部则希望制订的是“司法官法”草案,让检察官也能比照法官获得保障,但院、部尚未取得共识。

记者会中,有媒体问单独制订“检察官法”草案的可行性。黄世铭表示,他不反对订检察官法草案保障检察官权益、确保打击犯罪,但就以去年查贿来看,检察官办案易得罪人,现行环境推动立法,难保检察官的“司法官”属性被拿掉。

黄世铭表示,以欧陆法系的德、奥为例,历经60多年演变,关于法官与检察官职权的法规现在又合并为一体,法务部认为一部兼纳法官、检察官的“司法官法”,是现行较佳方案。未来台湾若能跟奥地利、意大利一样,也将检察权入宪,届时再订检察官法草案未迟。

有媒体关心检察总长异动攸关特侦组检察官人事,可能会影响办案;也有媒体问王清峰,特侦组由三审层级回归到一审的问题。

王清峰表示,检察官是忠于职务而非忠于上司,她不认为有“检察总长换人、特侦检察官就当然跟着换”的问题。

她更直言“未来的总长,不会出这些问题(因检察官人事调整影响办案)”。至于特侦组位阶,她认为目前特侦组设于三审还不到 3年,应再运作几年,再来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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