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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学生受教品质 台教团:速修教师法

【大纪元2010年1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立法院今年6月通过工会法修正案,明订教师可以组工会,校长协会与家长团体呼吁,教师评鉴也要一并入法,不过,家长团体担心,教师未来会在“教师法”与“工会法”两者择优适用,如不尽速修法处理,不适任教师问题将会无法解决,进而损害学童受教权。

为维持学生教育品质,全国校长协会8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在第8次全国教育会议时,教师评鉴已获得高度关注,但有部分教育团体极力反对,希望在本会期挡下这项法案;希望教育部与立法院尽速将教师评鉴入法,以回应大家的期待。

会中针对教师法修正提出3点诉求,包括教师评鉴入法、教师申诉权回归工会法、教师会转型成教学研究的专业组织。

修订教师法 避免择法适用

全国校长协会理事长张荣辉表示,老师可组织加入工会后,可能会在教师法和工会法间择优适用,损害学生权益,如果不能尽快修订“教师法”,要淘汰不适任教师也会更困难,应该让教师申诉权益回归工会法,避免择法适用。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秘书长符慧中说,国中小是义务教育,对老师家长没有选择权,希望教师评鉴纳入教师法,奖励优秀教师,给予肯定,提升基层教师士气。

教师评鉴 保障教学品质

张荣辉指出,教师法适用对象为全国公私立高中以下教师,目前共25万人更攸关348万学生受教权,尤其15年前所订定的教师法,已不符合现实需求。

老师影响儿童深远,教学团体力推“教师评鉴”主要有3个原因,首先要揪出“行为不检”的老师,比如性侵、私生活不检点的之教师。

其次,为“精神疾病”疑虑,包括用言语暴力,或是自我情绪控管有问题;另外普遍为所有家长所担心的为“教学不利”,不愿在教学上更进一步努力创新。

他提到,现在教师普遍集体追求平凡,因为不论表现如何,受到待遇也都差不多,教师评鉴刚好可以给予追求卓越的老师肯定;让教学不认真,或是不适任老师无所遁形。

此举不仅可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保障学生受教品质,评鉴结果将可做为认证、薪资调薪考量、提升教学方法,以及进修需求规划等。

全国劳动者家长联盟理事长刘承武认为,大学法也有规定大学教师应接受评鉴,教师评鉴入法对教师来说应该不至于干扰教学。他表示,教师评鉴若不能入法,他们会先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反映不适任教师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