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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缆工程款官司 北市败诉

【大纪元12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孙承武台北16日电)标得台北市猫缆工程的春原营造,不满台北市政府在猫缆完工后拒付部分施工费与物价调整款,打民事官司要求北市府给付。法院判北市府应给付8700多万元。全案可上诉。

台北市政府发言人赵心屏晚间表示,市府将待收到法院判决书研究内容后,再决定后续作为。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民国94年春原营造标下猫空缆车系统新建工程,全部工程于民国96年间完成,同年7月正式营运。

春原向北市府请求第18期施工费、设计费、物价调整款、变更设计追加工程款共新台币9600多万时,遭台北市政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拒绝,因而提民事诉讼要求北市府付款。

但新工处主张,缆车开工后,营造商将其中A系统改为M系统,应送交鉴定审核通过后再付款,加上猫缆后因T16塔柱下方边坡坍塌,自得暂停给付工程款。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猫缆系统变更,后来已由专业单位审核通过,双方在契约里也明订,履约超过1年得依规定调整施工费,因此判决北市府应支付施工费、设计费、物调款共约8700多万元。

至于“车厢百叶改冲孔板”等3项工程变更设计追加款,法官认为相关内容属合约内本应办理事项,不得请求给付,驳回原告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