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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财勒毙女老师 2男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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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3日电)男子游屹辰、苏志效和郑文辉被控为抢劫财物勒毙基隆市信义国中1名女老师,并将被害人以木乃伊方式捆绑。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审宣判,游、苏仍判死刑,郑改判无期徒刑。

基隆市信义国中1名黄姓女老师民国97年12月间因未到校上课,校方到黄女位于基隆的“大香港”社区租屋关切,发现黄女陈尸屋内,双手、双脚及脸部均遭人以胶带缠绕,死状凄惨。检警查出,凶手为黄女昔日邻居游屹辰等人。

法院判决指出,游屹辰与友人苏志效、郑文辉因缺钱花用,游因而提议到曾是邻居的黄女住处抢劫财物。3人在97年12月8日深夜到被害人住处按门铃,等被害人开门后,强行进入屋内,并为避免被害人求救,摀住被害人口部,以胶带捆绑被害人全身,搜刮屋内财物后,再逼问被害人提款卡密码。

虽被害人乖乖就范,但游屹辰担心遭黄女认出,萌生杀人灭口念头,与苏、郑分工拿毛巾摀住被害人口鼻,以手机电源线强勒被害人颈部,并在手机电源线断裂后,改以印表机电线勒毙被害人,再领出被害人银行存款花用。

法院一、二审时,认为3人恶性重大、视人命如草芥,判处3人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但案件遭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高院更一审合议庭今天仍判游屹辰、苏志效死刑,但审酌郑文辉临时加入犯案,且一度劝阻游屹辰“钱拿一拿就好了,不要杀害人家”,事后分赃较少,认为他恶性较低,若也判死将有违公平原则,因而改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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