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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告妻背信 检不起诉

【大纪元11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日电)补教名师刘毅不满妻子白浩珠动用学习出版公司及自己账户内款项,控告白女背信罪。台北地检署侦办后,发现学习出版公司与刘毅的账户未分公、私款综合运用,将白女不起诉处分。

64岁的刘毅与62岁的白浩珠于民国65年间结婚,迄今仍有婚姻关系。刘毅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两人已分居10几年,目前正在打离婚官司。

刘毅提告指出,白浩珠于81年至93年间担任学习出版负责人,她在84年8月至89年5月间,分别自学习出版公司的账户内转出新台币880万5000元、372万3238元、1330万元、3213万827元到白女的个人账户内。

刘毅说,白浩珠又自89年至94年间,从白女与刘毅在香港花旗银行的联名账户内,提领美金104万余元,并转出美金30万余元及港币9万余元到白女及侄子白光溢的账户中,涉嫌背信罪。

白浩珠辩称,她与刘毅在婚后共同出资创立学习出版公司,公司与个人资金均互相流用,没有区分,她所动用的款项主要是购买美国加州的房屋、女儿在英国的生活费及台北县中和市的5栋房子等用途,并无涉及背信。

检方侦办后,采信白浩珠说词,认定她没有背信的主观犯意,上午将她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