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乘危改之机公然抢劫?

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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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8月8日讯】 2001年8月4日,北京异见人士杨靖、沙裕光、刘凤钢、徐永海、韩 罡、高玉祥、马强前往王志新的家中,本来是为王志新乔迁新居而贺 喜,却没有想到,贺喜不成,反倒让大家见识了“北京危改办”有关 部门,藉危改之机,大发民难财,对老百姓巧取豪夺的真实嘴脸,使 大家明白了,所谓北京市“危改+房改”的政策,无非就是对公民本 该享有的生活资料变相抢劫的过程。于是,一场本该高兴的贺迁聚 会,变成了一次讨论北京有关部门所谓“危改+房改”政策的研讨 会。

拆迁办说话不算话

王志新家住的北京市东花市南里地区,毗邻崇文门、东单、建国门、 长安街,属于北京市的中心黄金位置。王志新以及东花市地区的街坊 们已经在此居住20多年了,膝下一儿一女,均已到了婚嫁之年。原单 位仅仅分给了他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像所有的老北京人一样, 王志新一家只有靠在大杂院中的空地上搭建了两间10来平方米的小棚 子,一家人才能勉强住得开。应该说,在东花市南里里的居民们,绝 大多数都像王志新一家的情况一样,居住条件十分困难。大家本来都 盼着政府能够通过“危改”等,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但是,直到2 个月前,关于东花市南里地区危改的方案一下来,大家才发现,这哪 里是为了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而进行“危改”,简直就是抢劫!危改 办按照平均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收购当地居民的住房权,却以 6,000~7,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卖回给居民。这个价格是很多人无法 接受的。但是,中国的老百姓大多还是对中国的政府忍耐惯了,自己 能够想办法,家里还有些存款的也就渐渐忍气吞声地搬走了。但是许 多没钱、没势力、没有办法自己解决的100多户居民,只好等着不 走。因为,一旦搬走,拆迁办给的这16、7万的住房钱,还不够在远 郊区买一个普普通通的两居室。难道政府要让老百姓们住到马路上去 吗?王志新就是这无房、无钱、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当中的一个。

3个星期前,通过王志新的多方努力,和朋友的呼吁,不知怎地,拆 迁办突然慈心大发,找到王志新,说经过公安局、政法委、拆迁办等 多方协调,根据王志新多年先进生产者和一双大儿、大女的实际情 况,同意在远郊大兴县给王志新解决两套两居室,8月4日搬迁,并付 给王志新拆迁安置费20,000元整。王志新听后十分高兴,第2天就开 始收拾东西准备搬家,还打电话给北京的一些朋友。朋友听到后,也 都非常高兴,认为政府确实做了一件好事。谁知拆迁部门亲口做出的 承诺,还没有3周的时间,就变卦了。就在大家8月4日到王志新家祝 贺并帮助他搬家的前1天,拆迁办突然找到王志新,态度不容商量地 告知﹕只能给一个两居、一个一居,安置费也免了,还要交8,000元 钱。如果想要两套两居室也行,那么,剩下的一居按照市场价(将近 3,000元一平方米)自行解决。王志新一家下岗多年,儿女一直没有 找到工作,更因为王志新是异见人士,并经常接受海外媒体采访,反 映下岗工人的实际情况,找工作更加困难,家中的情况十分拮据,哪 里有钱再买新房?就连搬家之后准备使用的一些家具,也是王志新夫 妇在附近居民搬迁之后在路边拣别人丢掉的。这种情况还要买房,简 直是雪上加霜。

王志新说,附近还没有搬走的居民的情况大多也是如此。大家听罢情 况,决定到周围看看。走出王志新的家门,在警车和警察的陪同下, 我们一行人看了看周围的情况,看到一些未搬迁的居民家里还点着 灯。有的门上还写着“私人住宅,非请莫入,否则后果自负”的字 样。王志新解释说,这是一些拆迁办的人经常非法闯入居民家中威胁 捣乱,居民们不得已而为之。在附近拆迁范围内的35号楼前的一面墙 上,我们看到了居民们写在上面“要生存,要住房”的大字标语和王 志新有感于拆迁中的各种不平等、不合理的现象写的一些诗歌。这些 都是附近居民自发书写、打印和黏贴出来的。返回王志新家中的时 候,时间已经很晚了。王志新家院中的树上点起了一盏红灯笼。王志 新说,这也是他从大街上拣回来的。周围没有搬走的邻居了解了王志 新的情况后,都说﹕“王大哥,只要您还没有搬走,您就点起这盏红 灯笼。只要您家的这盏红灯笼还亮着,我们的心里就踏实,有底 了。”果不其然,傍晚,不少邻居来探望王志新。这也使我们在更多 地了解了拆迁中更多不合理的情况。

拆迁办坏事做尽,房产证一纸空文

在大家七嘴八舌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拆迁办为了逼迫老百姓搬 走,简直是什么手段都用上了。比如,街上的下水道不知道为什么坏 了,污水、尿水流到街上,流到还没有搬迁的居民楼里。有关部门却 不给修理。整个一个35号楼,几乎就是泡在厕所的粪池中,整日臭气 熏天。还有一个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一天在街上碰到了一位还没有搬 走的老大娘,流里流气地说﹕“您怎么还不腾地方呀。您要是再不 走,哪天我们给您打上一针迷魂针,扔到130车上把您拉走。”老大 娘儿女没有在身边,只好忍气吞声。另外一位还算幸运的老大爷,一 天儿子病假在家里屋休息,突然闯进一个拆迁办的人,以为家里只有 老人在家,虚张声势地要拆房子。老大爷低声下气地劝他﹕“小伙 子,你别闹了。我可有心脏病。”哪知那人竟然蛮横不讲理地说﹕ “那可好了,您要是心脏病死了,我们拆迁办还省了钱呢。”谁知这 话被屋里老大爷的儿子听了正着。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从里屋冲了出 来,打了那个拆迁办的两个耳光。拆迁办把警察和当地居委会的负责 人叫来。连警察都同情这位老大爷。事情只好不了了之。大家还谈到 35号楼那些不愿搬走的住户,更是受够了拆迁办的气。他们还扬言要 抓人,就如同警察局是拆迁办自己开的一样。

关于35号楼的情况,大家在了解之后,更是义愤填膺。原来在去年, 这栋楼的居民本来已经将房子全都买了下来,而且都拿到了房产证。 而今年拆迁,有关部门却如同没有这回事一般,强行要居民搬走,只 按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收购居民的住房,之后就什么都不管了。 众所周知,在现代社会中,产权证就意味着契约、合同。这些居民有 其使用和处置这个已经属于自己的房产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即使 有关部门出于市政规划的要求,要将这片地方拆迁改造,即使合理合 法,也要同房产主以市场价格议价购买才行,并且要赔付未能按照合 同(房产证)履行合约的违约金,必要情况应该诉诸法律,来解决具 体作价的价格。但是,事实却根本不是这样的。有关部门自己定价强 迫居民认可。不搬还要抓人。这种行为和抢劫有什么区别?甚至连强 盗都不如。因为,强盗至少还知道有个“义”字!

原载《民主论坛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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