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决互联网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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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6月25日讯】 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在数据时代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项重大裁决。裁决说,在获得作者本人的许可之前﹐媒介公司不得在网络上刊载自由攥稿人的作品或进行电子存档。 该案的判决使得自由攥稿人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据BBC报道﹐这次法院以7比2表决结果通过的裁决对于媒介巨人,如《纽约时报》、《论坛》公司及《新闻日报》等报刊,是个挫败。

从现在起,这些媒介巨人要为侵犯自由攥稿人的知识产权而负法律责任。比如,它们在国际互联网上重新发表在报纸杂志上登过的文章与照片,然后再进行电子存档。

但是,这些公司争辩说,文章或照片的电子版只不过是在印刷品的基础上略加修改而已。

但是,法院裁决说,电子存档内容与其他形式的存档及图书馆存储的那些在印刷品上出现过的资料不同。出版者必须征得自由攥稿人的许可及为网络上刊登或电子存档他们的作品而付费。

该项裁决将主要会影响到十年前还没有实行互联网自由攥稿人合同制度之前发表的文章、插图、及照片等。

该项裁决还会影响到互联网上的免费内容。因此,媒介公司说,它们宁愿从电子存档中取消那些资料也不愿意在许可及付费问题上与作者讨价还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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