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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捍卫“隐私”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6月11日讯】 《壹周刊》在台湾创刊,它所标榜的“狗仔文化”,已造成台湾社会一片沸沸扬扬。撇开基于忌心理而作出的同行敌国般的攻击,一些报章也发表了不少探索隐私权、新闻自由、偷窥文化与狗仔文化等问题的文章。笔者读后,觉得其中确有值得泛滥八卦新闻的香港新闻界思考之处。

许多评论针对的不是《壹周刊》的内容,而是它在广告上所宣示的“精神”。《壹周刊》的广告打出“揭穿你的真面目”、“拆穿你的虚伪”的口号,有评论认为,为什么要“拆穿你的虚伪”呢?有人喜欢出门穿西装打领带但在家中裸跑,有人开名牌汽车但一贫如洗,有人外表光鲜但家中脏乱不堪,那又如何?每个人都有自我决定要在何时何地如何呈现自己的自由,对此无人有权利去干涉,这就是“隐私”。这与涉及公众利益而媒体加以揭发的事情,是两回事。

台湾《壹周刊》剪接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向媒体发脾气的片段,而打出“如果什么都没做,不用怕”的广告。对于经历过白色恐怖时代的台湾人来说,他们很自然就联想起国民党时代长期对付异议人士的非法监听。面对抗议监听的指摘,当时国民党当局的回应永远是“不做亏心事就不必怕监听”。评论认为,《壹周刊》以同样冠冕堂皇的理由,对侵入基本人权领域加以合理化。只是偷窥的动机由为特定政党服务转为追求商业利益,偷窥工具由情治人员转为狗仔队吧了。评论认为,“如果什么都没做,不用怕”,其背后的价值观是“白天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也不惊”的新保守主义。问题是:谁有资格夜半敲门扰人清梦?谁又有资格论断何谓“亏心事”?

对狗仔文化出现,最感恐惧的是被称为公众人物的名人。台湾有的舆论也为名人的隐私权护航,评论认为名人与非名人之间,只是各司其职而已,名人“并不欠我们什么”。如果狗仔队揭发名人以权谋私,自是应有之义,倘若在纯粹私人领域之内搜索,那么,“熄灯以后,谁会比谁更无垢无瑕?贴身肉搏,谁能禁得起无微不至的窥视”?评论更担心这种偷窥文化,会使人与人之间构筑起高度防,人变得互相冷漠无情,见面不相识。狗仔文化使人们“得到话题,失去生活”。

黎智英及港台壹传媒的朋友,至少应想想这一类的议论。

──原载《苹果日报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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