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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亿“商业网点费”砍掉了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5月4日讯】坚持与不合理“部级收费”交锋,山西律师王克俭孤军奋战三年反征收

据《工人日报》报道:在刚刚结束的山西省律师大会上,孤军奋战、苦斗三年,最终促成了一项全国范围的不合理收费──商业网点建设费明令取消的山西永济市律师王克俭(图)被荣记一等功。

当王克俭接到国务院“减负办”的电话通知,“你向国务院反映的征收商业网点费问题,已得到解决”时,这位40多岁的汉子感觉是“激动得想哭”。

国务院取消这一不合理收费,大大推进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减轻了企业与人民的负担。资料表明,我国城镇住宅建设1999年度的总投资额为5000亿元,按7%计,仅这一年就减少了350亿元不合理负担。

质疑

1996年5月,王克俭接到永济印染厂的求助:永济市政府要按职工住宅总造价7%的比率,无偿征收该厂自1992年以来的“商业网点建设费”。而企业认为,他们在建造职工住宅时,配套的商业网点设施面积比例已远超过7%,因此不必再交纳这笔费用。

王克俭接手后才知道案情的复杂。对于这项收费,永济市商业网点建设办公室出示的国务院及有关部、省市政府等的依据有一大堆,这些文件都证明征收商业网点费师出有名。

但王克俭还是对这些文件打了个问号:征收商业网点费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商业网点的措施之一,但是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网点建设已成为投资者自觉主动的行为,继续征收是否已不合时宜?

王克俭又看到国务院文件中虽有“城市新建居民住宅,应当拨出7%的面积作为商业用房,或拨出相应的投资,材料修建商业网点”的内容,但并没有“无偿划拨”或“无偿征收”这部分财产的规定。接着,他又在建设部文件中,找到了“在国务院未批准征收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前,各地应停止征收商业网点建设费”的规定。于是王克俭认定,这项收费违反了国务院的《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原则上属于乱收费行动,应当制止。

但是当时,内贸部正在积极推广部分城市征收商业网点费地方立法的经验。在“红头文件”的相互冲突中,在强大的行政部门的影响下,王克俭开始了他的孤军奋战。

交锋

1996年7月,王克俭写出了《关于对执行〈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规定〉投资者交纳商业网点费的意见》,寄给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国内贸易部及山西省有关部门,并送永济市有关领导。他力陈“应当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新建居民住宅的投资者按规定比例已建成商业网点的,不再征收这部分费用”。但是,他的意见没有引起重视。

永济印染厂在1996年7月,收到了永济市商业网点办的处罚决定书,在原定征收32万元“网点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29万元的罚金。王克俭遂代表永济印染厂,向运城地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这下他给自己惹来了麻烦,有人说他“反政府”,还要求取消他的市政协委员资格,撤消他正在筹建的律师事务所。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有更多的客户找上门来,永济发电厂、电机厂、人民医院、农药厂等单位,都为同一个问题向他求助。在一种责任感的驱使下,他开始“举报”这项他认定的“乱收费”。

但是在此同时,内贸部向全国发文,再次强调要无偿征收商业网点费。1997年5月,运城地区中院下达了永济印染厂应当交纳商业网点费的一审判决。胜出

不久后的7月18日,全国各大媒体都刊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决定指出,国务院和财政部规定之外的向企业收取基金的项目,均一律取消。王克俭听到这一消息,很是高兴了几天,以为这场官司有希望了。

但时隔20天,永济市法院就根据市网点办的申请,从永济发电厂账户上强行划走了19万元商业网点费。王克俭愤怒了:“他们这是在顶风违纪!”

不服输的王克俭,很快又起草了《关于立即制止向建设居民住宅的投资者无偿征收商业网点建设费的建议》,分送国务院减负办、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这次,他的建议引起了重视。1997年11月,国务院减负办与《焦点访谈》记者根据他的建议,专程来永济进行考察,当面称赞王克俭“为全国企业办了一件大好事”。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即国发(1998)23号文件中规定:“停止征收商业网点建设费,不再无偿划拨经营性公建设施。”王克俭的意见终于得到了国家决策部门的釆纳。

10月25日,国务院又在《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即国发(1998)34号文件中规定:“各地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停止征收商业网点建设费和不再无偿划拨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规定,住宅小区建设中按规定配套建设的商业网点,要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出租、出售,建设费用不得纳入房价。”这次引用的,基本上是王克俭《建议》的原话。

1999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正式明令取消了商业网点建设费,这项收取了10多年的费用终于“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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