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广告寸身寸金 华莱士抢先“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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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3日讯】在自己身体上纹上广告、像好莱坞艳星那样靠身体嫌来百万美元吗?

据“怒吼天尊”华莱士(Rasheed Wallace)的经纪人比尔-斯崔克兰透露,这位脾气暴躁的开拓者球星已与一家糖果公司达成协议。他将在自己身上纹上该公司标志,为他们做商业宣传。华莱士的这一决定立即在NBA引起轩然大波,再次将NBA总部推入一个尴尬的境地。斯崔克兰说:“没有哪条NBA条款明确规定华莱士不能这么做。如果总部出面阻止,那将是侵犯了球员的人生自由权。”

近年来,NBA总部在对待球员纹身一事的态度已有所改变。以前,他们不禁止也不鼓励;但在新一期的NBA内部杂志中刊登了76人巨星艾弗森的照片,并特意突出了他身上的纹身。不过,总部对华莱士一事的态度仍然相当谨慎,至今尚未发表任何正式申明,一位发言人说:“这在NBA绝对是首例,必须慎重对待。”

华莱士的经纪人拒绝透露那家糖果公司的名字,和这笔广告交易的收入。但这笔交易给NBA总部带来的麻烦还不止一个:现在,NBA的唯一糖果赞助商是美国雀巢公司,它已给NBA投资了上百万美元。而斯崔克兰已明确表示,与华莱士合作的不是雀巢。

如果华莱士的这笔交易真的成功,NBA赛场有朝一日恐怕真会变成一个人体广告博览会。网队球星马布里得知此事后就明确表示:“我也会这么干。只要有公司给足够的钱,我就会为他们纹身。”

华莱士一事还给商人、律师、美容师等行业的人士引出了一大堆的话题和疑问:人体商业广告究竟值多少钱?白人球星的人体广告是否应该比黑人球星的值钱(白肤色上的纹身更醒目)?球星将用什么染料来纹身?每晚都必须为纹身图案加色吗?如果一位球星决定终生纹身,又应该得多少报酬?

体育市场专家们得出结论,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华莱士的纹身广告被视为合法,这将给整个职业体育界乃至业余体育界带来全新观念。专家施因曼说:“从企业公共关系的角度来看,这种纹身广告潜力无穷。”这位专家是世界500强企业的特聘顾问,专门研究企业该如何利用体育产业进行促销。“球星的纹身广告将引发一场全新的市场争夺战。”

当然,对这个“新生事物”持反对态度的人也不少。公共关系专家马克-莱维尼说:“大部分球迷对球星身上纹身怨言载道。我认为,持反对意见的人将大大超过支持者。”斯特恩总裁这次也是伤透脑筋,但他肯定会想方设法阻止华莱士的交易达成。据推测,总部会援引NBA球员合同第13款的规定:“不经球队允许,队员不准参与广告,除非此行有利于球队或是NBA联赛”。

但是,全美篮球运动员协会认为,NBA总部如果不准球星纹身,即使是禁止球星做纹身广告也是“毫无道理”的。该协会发言人瓦泽曼说:“NBA许多球星身上都有终生纹身,但NBA总部从未禁止过。总部对队服有明确规定,此外还规定球员不准带珠宝首饰、不准在队服上带非NBA标志。这些我们都知道,但至今为止没听说有反对纹身的规定。”

华莱士的交易还将带动一些相关产业的发展。一家纹身公司老板就借此机会大做广告,声称他的产品质量上乘,而且最适合职业篮球选手:“每用一次我们的产品,华莱士身上的纹身至少能维持两三天。”不过,这种“纹身”不是直接刺在皮肤上,而是画在纸上,最后贴到皮肤上,因此每次更换只需撕下即可。也有传闻称,华莱士极可能使用一种直接涂在皮肤上的染料,如坦普杜公司的产品。如果他真的这么做,NBA总部将再度感到为难,因为坦普杜是NBA的老主户,联赛29支球队的队标都由该公司制作,其产品在NBA专卖店均有销售。如果NBA一边禁止球星使用坦普杜产品纹身,一边又大卖特卖该公司产品,斯特恩也难以自圆其说了。

想到这些,市场学专家施因曼表示:看来在此事上NBA总部很难“下手”,因为NBA队员应该拥有自我表现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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