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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炮制“种粮状元” 被骗“状元”愤怒揭内幕

【大纪元3月21日电】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科委等部门一手制造出来的省“种粮状元”,因本人不堪被愚弄和欺骗,终于站出来揭穿造假内幕。可是,五峰县有些领导干部却掩盖事实真相,袒护造假者。

据人民网3月21日报道,五峰县科委等部门在全省“种粮状元”竞赛活动中,1997年、1998年连续两年让该县长乐坪镇白岩坪村姜启洪、郭士琼夫妇参与竞赛。第一年“夺冠”不成,第二年如愿以偿。

姜启洪向记者介绍了第二年造假的过程:1998年,由于长江泛洪,五峰县阴雨绵绵,他家田里的苞米基本倒伏,减产已成定局。在验收前10天左右,县科委副主任向某、项目管理科科长丁某、县农业局副局长罗某和农技推广中心主任张某先后赶来,指使他们把其它苞米田里的大穗、壮穗移栽过来,替换验收田里的空茎、小穗和病穗。为此,他们移栽了2000株苞米。

验收前两天,丁某和张某又来了,张让他们掰100个大个苞米,平均装袋,分别放在他家火坑屋和猪圈边备用。8月23日,验收当天,向、丁等人同他一起把从地里摘回来的苞米交给了张,由张负责调换了60个事先备好的个大粒满苞米。

这样,他们家的苞米亩产量猛增至890公斤。结果,他当上了湖北省“高山玉米状元”,县科委也获得“科学种田竞赛组织先进单位”称号。

姜启洪告诉记者,他得了”状元”后,心里一直感到不舒服,有一种被愚弄和欺骗的感觉。后来由于奖金分配不公,他不平的心不想再沉默下去了。湖北省科委等单位联合下发的鄂科成[1999]4号文件规定:对获得科学种田状元和活动组织的先进单位分别奖励1万元和2000元。县科委研究决定,将1万元奖金分成三份:姜启洪夫妇3000元;农技推广中心及有功人员3100元;县科委3720元。对这种分配方案,姜启洪气愤地说:”我们受骗了,县科委违背了当初的承诺。1998年我们投入上千元搞科技种田,加上不得不支付的招待各种’检查’的费用,经济上负担很重。县科委的人根本没做什么’贡献’,还拿这么多奖金,而我们的损失,他们却不管”。从1999年3月至今,姜家夫妇多次到县里揭发造假事实,而县里有关部门领导始终敷衍搪塞。

去年12月,迫于各方面压力,五峰县委才责成县纪委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但调查报告竟称,“通过认真调查,没有发现科委和农业部门的任何干部有参与和授意造假的行为”。还说,按照“随机五点取样测产法”所测得的姜启洪家参赛田亩产896.36公斤,在理论上是真实可靠的,等等。

调查组得出这样的结论,实在令人不解。现任白岩坪村委会委员兼一组组长曾庆沅对记者说:”1998年苞米授粉期连续阴天下雨、刮风,不能正常授粉,30%是空杆,亩产最多400公斤。我亲眼看到姜家夫妇移栽和捆扶苞米杆。其实,全村老百姓都知道是县里造假。”

记者前往五峰县委了解情况时,县委副书记李延恕等人很不情愿地接受采访。谈及造假一事,李延恕说:“我相信我的人,我与他们相处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们为什么要造假,没有人从中得到好处嘛!”县科委主任罗海峰也称:“科学种田竞赛活动对科委来说,无足轻重,我们对此并不重视,也未放太多的精力,也没把获得‘组织先进单位’称号和奖金当回事。”

事实并非如此,县科委等部门和有些人很看重头上的“桂冠”。据记者了解,1997年、1998年五峰县科委连续两年在省、市科学种粮状元竞赛活动中获得”组织先进单位”称号、奖牌和奖金。丁祖海、张新明等有关人员也因此获得”玉米丰产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他们都分享了头上的“桂冠”和“桂冠”带来的好处。

编者的话:科学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五峰县科委不择手段,制造了一个“种粮状元”,骗取了不该有的荣誉。在光天化日之下造假,当地干部群众看得一清二楚。而县委指派的调查组在调查中,竟不顾事实,又制造出一个假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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