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17日讯】一名父母来自香港的八岁男童,前日乘搭由父亲驾驶的小型客货车,坐在车头乘客位时,途中遇交通意外,疑因男童身材瘦小,未能被安全带绑固座椅上,撞车时被抛高,适时汽车安全袋弹出,男童头部被推上压在车顶,颈骨折断死亡。
据萍果日报报导,丧生男童姓岑,与家人居于多伦多香港移民聚居的万锦(Markham)区。法医官麦利兰(Mclellan)昨日提交的验尸报告显示,男童是被安全气袋弹出时的强大冲击力所杀,气袋猛力打向男童下颚、把男童推上车顶、令他头颅向后弯曲、颈骨折断,其头部、颈部及脸部均受伤,送院证实死亡。
颈部受重伤
加拿大警方事后立即发出呼吁,要求驾车人士要遵守汽车制造商忠告,不要让十二岁以下小童,坐在装有安全气袋的前座座位。
事发于前日下午约二时,在多伦多士嘉堡区,男童乘坐由父亲驾驶的九四年灰色PlymouthVoyager客货车,沿坚尼地路(KennedyRoad)南行,他坐在前座,而五岁的妹妹则坐后座,当驶至肯庭活(HuntingwoodDr)路口,疑前面的车辆闪避因强风吹出马路的环保胶盒,急速刹车,致发生三车连环相撞意外。
意外中,男童乘坐的客货车被夹在中间,损毁情况最为严重,车头盖被撞至严重扭曲,露出机件,车头挡风玻璃碎裂,前座司机和乘客位的两个安全气袋均弹出。
据目击车祸发生的人士指出,男童当时已经绑上安全带,撞车时,他被抛起,被弹出的气袋推上车顶,致颈部严重受伤,当他被抬出车厢时已陷半昏迷,送抵医院死亡,其父及妹无恙。
目前警方仍就意外进行调查,由于男童已遵守规例绑上安全带,故警方未有对其父亲作出检控。
知多D:港童坐前座不违法
本港运输署发言人指出,儿童应乘坐于后座,因为该处对儿童来说是较安全的,但本港并没有法例规定儿童不能乘坐前座。
他指出,在撞车事件中,车内的儿童经常被抛起或弹出车外,因此儿童乘车时须有适当防护,如有两岁或以下的儿童乘坐在前排座位,驾驶人士必须用特别为儿童而设的认可防护装置。
按本港法例,约十二个月大或不能自己坐稳的婴儿,应该躺在手提式婴儿上,至于九个月至四岁、可自己坐稳的儿童,乘坐私家车的时候,最好使用安全椅。不过,最重要还是司机小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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